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123卷 A面

上日下常法師


(手抄稿 第十六冊 p67)

假定我們真正地了解了因果的話,我們眼前任何一件事情本身做起來的話,再沒有不如理的。你了解得很清楚,你現在忙的什麼?忙因哪!眼前我們看見任何一樣東西,如果說不順理、不好的話,我們就不會起貪、瞋、癡,很清楚、很明白;碰見這個情況你不瞋心,碰見那種情況不那個。假定你真的了解這因果關係的話,「啊,那這個果嘛!」現在既然你不瞋心,那你怎麼因上面改善嘛!

我們做得到嗎?實際上不一定,不一定。當然我們生了病了、等等了,固然是這個上提不起來,就是身體很好的時候,稍微有一點的話,心裡面就隨著煩惱而去。假定因果真的非常清楚的話,他只有一件事情要做,什麼?勤精進。在因地上面是一刻不緩,當下一念看得非常清楚,是不是如理的、如量的,是不是跟善法相應,乃至於是不是這威儀當中─如理的威儀是無覆無記當中,必然的現象。我們做到嗎?做不到!這說明什麼?說 (p68) 明了我們真正對這因、果兩樣東西,的的確確是有一個浮淺的認識,有一個浮淺的知道。說得更實在一點的話,這個知道,往往還只是名相、名字,心裡面對這兩個東西,究竟產生多少力量的話,這個就很難說了。因為內心正確對因果的知見不深,所以碰見事情的時候,說不定我們的行為的話,欸,不知不覺當中害了這個毛病,害了這個毛病,就這樣。

我自己現在還想起一個很可笑的事情,唉!現在也是真是……。那時候剛出家沒多久,那麼有一個朋友─那在家的朋友隨便談起了,那麼他這個朋友是這樣,他母親信佛,信了幾十年。他那個家庭環境,也可以說很值得令人同情的一個環境,遭到戰亂,所以母親把那兩個孩子帶大,辛苦得不得了,那麼母親信佛。所以這個兒子也非常孝順,把他栽培到大學畢業,到後來嘛,這個母親生了病了,乃至於死了。當初我聽見了以後,當他很哀念他這個母親,不曉得說什麼。那時候我只是覺得,剛剛懂了一點點皮毛,哎呀,我就覺得,常常聽人家說:「你求菩薩嘛,菩薩就可以了。」我也這麼說,衝口而出:「哎呀!你也念觀世音菩薩嘛,他就救你了。」然後呢幹什麼嘛,他就可以得到好處了。結果我並不曉得他的家庭背景,你曉得他回過來怎麼說?「我母親信了一輩子佛,念了一輩子,結果臨終的時候還是這個樣!」當時我心裡,一聽了心裡面自己覺得很不好意思。一直到學佛學了多少年以後,慢慢才了解。啊,所以我覺得我們剛開始開口的話,實在要 (p69) 小心啊!

這個本論前面,下士道當中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一切是這樣的因,感這樣的果。當這個業在沒有感果之前,如果你能夠認真對治,如理去淨治的話,它可以不感果,可以!但是它一旦感了果了以後,你沒有辦法把那個果,把它整個地拿掉它,對不對?這個很清楚、很明白。

可是我們平常總是覺得,因為聽這麼人家說啦:「有求必應,你求求嘛就好了。」這個對我們來說,我們就種糊裡糊塗的信心,反正你算什麼?照單全收!你仔細檢查的話,有太多問題,有很多人他並不了解這個。不要說太多,我們自己開口的人都不了解,說給別人聽:沒有錯啊!那去念了。他的想法當中,對這因果概念不清楚,於是他也覺得:好了!念它三句阿彌陀佛,念了幾句觀世音菩薩,那個病就給除掉了。結果他念了三十句、三百句都沒用,他然後說起來:「你看!你看!你們這些就這個樣。」請問這個後果誰造成的?

所以這個地方說「誹謗因果」,大的我們絕對不會犯,可是細的地方的話,注意喔!然後呢這種錯誤的「邪見」,大邪見我們也不會,可這種從小的地方你如果不注意的話, (p70) 慢慢、慢慢地會走上岔路去。這樣的話,這一來的話,這三樣東西可以分開來是三樣,原則上面都是這個─誹謗因果所有邪見,及「謗正法」。這個謗正法也是一樣的,那我們大的是不會犯,可是小的就很難說。尤其是我們修學佛法的人,對於這個佛法的整個的原則大綱沒有把握住,那個時候不知不覺之中,會對這個東西會產生一種傷害。

這個因哪,我們一定要把它儘量地拿掉它,尤其是知見重的人,尤其知見重的人。所以佛特別告訴我們,說佛法損壞的兩個原因,不是外道,而是什麼?佛弟子說相似語,以及行籌。你開起口來的話呢,說的道理那好像是,實際上真的嗎?就有問題了。然後你的行為的時候呢,也好像是─這個行籌是戒律上面的,就是我們作羯磨的時候,大家要同意否,它有籌的,籌碼,換句話你投他一票。對不起,他有權投,結果呢就是所治不對,投反的那一面,這個是對佛法最大損害,最大損害。

所以我最近正在看一個祖師寫的這個什麼啊?我忘記掉了。《資持記》,對!這個元照律師所寫的,特別寫的,這是真了不起啊!他就整理這個律典的時候,他看了五十幾種;我們現在要看一家之言,我們都辦不到,說實在的。換句話說,中國古代的祖師那一個方面的敘述,他都收集起來看。看了以後他那個結論是怎麼樣呢?因為這個聖教傳到現在的話,既遠又久,再經過傳譯,所以這個義理一定難免是乖誤百出,乖誤百出。那麼 (p71) 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從義理上面去要想去考校、研討的話,很難把握住那個綱領,所以在枝末上面去轉,變成這樣。那個綱領的的確確很不容易,由於個人的個性、生性、習性不一樣,所以所見的面不一樣,你說你的、他說他的。哦,那麼這個原則抓不住,那好囉!然後呢我們在細則上面、在名相上面去摸的話呢,又同樣的毛病。你不曉得這個細則是為什麼而用的,這樣,為什麼要立這個細則的,這一點把握不住,所以你不能說他錯,但是呢對不起,不一定配合得很好。

這個我隨便說一個比喻。說譬如說我們這裡有一個大原則,說我們這裡現在要辦一個佛學院,那麼這個辦那個佛學院的話呢,這個有多少人,要教的內容是如何,然後配合這個內容來安排我們的一切的東西。眼前來說,譬如說安排那個教室,假定我們這地方的人,一共就只有十個、八個人,你把握不住這一點的原則當中,把不住這個原則,然後你安排這個裡邊的設備,卻是準備一、兩百個人。然後呢我們這個本來是初級剛開始的,你卻是用最好的裝備擺在這裡,相應嗎?不相應。那反過來的話呢,它也是如此,所以它每一個地方都產生了這種,種種流弊。

所以他下面說,平常的時候,我們在這一種事情上頭總要怎麼辦呢?要把握住幾個重要的原則,我們最好不要在枝末上面,然後呢在這一種地方去,你必定要把握幾個大原 (p72) 則。所以常常說根本因何在,然後呢這個是不共的,然後呢這個不共的因,要使它圓滿的共因是如何。從這個上面你必定要深入,這一點是說到這地方的特別重要,特別重要!尤其是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們,佛弟子們。因為關於這幾件事情,它那個流弊所及是太嚴重、太嚴重了!對我們的損害是太大、太大了!那麼下面呢,

p. 290 (6)

generating pride in relation to bodhisattvas, gurus, and the like and thus terribly belittling them; and so forth.
【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生我慢等,】

下面還有,關於這兩點是也是好難避免、好難避免,好難避免!我現在就有一個感覺,就有一個感覺,說平常我們常常說:「唉呀!找不到善知識。」或者什麼等等,這個真正的問題都不是沒有善知識,真正的問題呀,這個善知識苦於找不到善學的學生。現在我深深自己感覺得,我就是這麼一個不能善學的學生。這個從因果的概念上面去來說,必然關係來說,你有這樣的因,你才能感得這樣的果。現在我們還沒有學,跑到那個地方去的話,這個不如、那個不如,這樣!就是說要配自己的胃口,就好像買東西一樣,「喔,老子跑來出了錢向你買東西的,所以說買主就是你老子。」就是這樣。這個世間這一種莫名其妙的人,「我出了錢今天跑得來這個買你這種東西,我要怎麼你就給我什麼。」這個是學佛的態度嗎?完全不是!的的確確,我們首先應該有兩個重要的概念,重要的概念。第一個曉得自己的無知,所以要去學,要跟誰學?一定要跟佛學,而佛的完整的就在什 (p73) 麼?尊長那個地方。所以你一心一意要排除掉了我這個錯誤的認識,然後呢去伺候、奉侍,處處地方這樣去做,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非常重要的概念!

經論上面也告訴我們,說得很清楚,如果我們碰見有什麼不理解的地方,千萬不要自作主張,我們只是說:「唉呀!我現在是愚癡凡夫,所以只有佛能夠,我努力地學啊!」現在我們碰見一點點小小的枝節上面的,乃至於大的都根本看不見,不曉得自己在愚癡當中,不曉得自己在見、思煩惱當中。動輒說這個不對、那個不對,這個不是、那個不是,不配自己胃口,所以是越弄啊,這個自己─那個就是「我」─是越大。這個地方我們要特別注意、特別注意!那麼下面呢,還有其他的這個。

You can know of these from the 《Compendium of Trainings》.
【如《集學論》應當了知。】

本來這地方是講瞋恚,不談這些事情,可是因為這個幾個問題,它對我們修學的人來說,對於佛法來說影響太大、太大了!所以這地方特別提一下。我也把這地方特別強調一下,這個原因在此。那麼第二個項目,說能夠策發我們修忍的這個方便有了,然後呢要正修的時候,我們就了解忍的特質有幾個,忍的細則有幾個差別,幾種不同。

(c) The divisions of patience The section on the divisions of patience has three parts:
1. Developing the patience of disregarding harm done to you
2. Developing the patience of accepting suffering
3. Developing the patience of certitude about the teachings
(p74) 【第三忍差別分三,① 耐怨害忍,② 安受苦忍,③ 思擇法忍。】

就是一開頭的說的三樣東西,分開來講。

Developing the patience of disregarding harm done to you has two parts:
【初耐怨害忍分二。】

就是這個我們通常說「生忍」,外面的眾生、外面的人,彼此之間,他們來傷害我們的時候該怎麼辦。這通常人家來傷害我的無非是什麼呢?就是我們要的東西他不給、障礙。我們要的東西又分成功外在的、內在的,利養、名聞這些,這個裡邊就是下面要說的。

1. Stopping impatience with those who harm you
2. Stopping both dislike for harmdoers' attainments and delight in their troubles
【① 破除不忍怨所作害,② 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

這個兩方面:一方面是人家來害我們,還有一方面呢我們自己的嫉妒心,這個兩點分開來講。那麼先說人家來害我們的時候,人家害我們這個裡邊又分兩部分。

Stopping impatience with those who harm you has two parts: 1. Stopping impatience with those who prevent your happiness and with those who cause you to suffer 2. Stopping impatience with those who prevent your praise, fame, or honor, and with those who have contempt for you, or say offensive or unpleasant things to you
【初中分二,① 破除不忍障樂作苦,② 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毀等三。】

平常我們世間人所求的東西,佛法裡面叫說八風,世間要求的是求這個,所以一天 (p75) 到晚被這個東西綑死。修學佛法的人,欸,認得了這個東西,從這地方跳出來,所以叫八風不動。哪幾樣呢?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稱、譏、苦、樂。那麼現在這個上面的話,第一個就是對於苦、樂而言,就是人家障礙我們得到快樂,使得我們受苦,那個是我們無法忍受的,怎麼樣針對著這個問題破除這個瞋心,能夠忍受他。下面呢,這個八風當中另外六樣東西,對於我們的利,那個利的另外一方面就是衰,利就是好的,衰就是壞的那一方面。毀、譽跟稱、譏的話,這是名聞方面。這個稱、譏是當面地稱讚你、譏笑你;毀、譽的話是那包括背後的有人稱讚你,說你的名譽,有人是毀謗你,就是這些東西。所以對於這個東西「等三」,好的是利、譽、稱;壞的呢是衰、毀、譏。那麼這個人家來傷害的時候,你不能忍,怎麼樣想辦法對這個不忍破除它。現在進一步,把不忍障樂那個又分二。

Stopping impatience with those who prevent your happiness and with those who cause you to suffer has two parts: 1. Showing that anger is unjustified
【初中分二,① 顯示理不應瞋,】

第一個,哪!你如果如理地了解了以後的話,你會了解根本不應該發脾氣,不應該去瞋他。更進一步,

2. Showing that compassion is appropriate
【② 顯示理應悲愍。】

(p76) 不但不瞋,還要去憐愍他。這個慈悲正是瞋的對治,你能夠慈悲的話,瞋心當然不會引起啦!現在

Showing that anger is unjustified has three parts: 1. On analysis of the object, anger is unjustified 2. On analysis of the subject, anger is unjustified 3. On analysis of the basis, anger is unjustified
【初中分三,① 觀察境,② 有境,③ 所依瞋非應理。】

分三部分。「境」就是這個對象,這個指法;「有境」是指人,誰有這個境。平常我們說,譬如說我們現在講蘊,我們身體上這個境跟有境兩個,有的地方叫支跟有支。譬如說我們講,我們的身體是五蘊,那麼這個五蘊就是什麼?色、受、想、行、識。還有呢,叫「有支」或者「有蘊」,誰具足、誰有這個東西啊?那就是這個人哪,就是這樣。那麼所以他現在觀察的時候,先單單觀那個對象,其次呢,觀誰具足那個,以及所依的不合理,我們只要看這個文就了解他怎麼分法。

On analysis of the object, anger is unjustified has four parts:
1. On analysis of whether the object has self-control, anger is unjustified
2. On analysis for either adventitiousness or inherency, anger is unjustified
3. On analysis of whether the harm is direct or indirect, anger is unjustified
4. On analysis of the cause that impels the harmdoers, anger is unjustified.

Analyze, thinking, "What would be reasonable grounds for anger toward harmdoers?"
【◎ 初中有四。一觀察有無自在不應瞋者。應當觀察,於能怨害應瞋之因相為何。】

這個第一個對這個境界,這個境界就是那個瞋、那個來傷害我們,他不是說……這個地方是人家來障礙我們快樂,使得我們受苦,這一個境界現起的時候,這一個情況,他這樣的這個情況啊,是不是可以作得了主。就是人家傷害你這件事情,發生這件事情,是不 (p77) 是作得了主,你在這個方面去看,不應該瞋,這個題目是這樣。

下面就告訴我們說,他來怨害,「能怨害」,能怨害的這個原因哪,那麼為什麼怨害我們?換句話說我們發脾氣的對象,他怨害我們啊,我們就對他發脾氣對不對?那麼他為什麼怨害我們,也就是說我們為什麼要發脾氣,這個原因何在,你這樣去觀察一下。

Whereupon, you might think, "They first had the thought of wanting to harm me, prepared the method, and then either prevented my happiness or inflicted unpleasant physical or mental suffering, so my anger is justified." Are you angry because they inflicted harm while they had the self-control not to harm you, or are you angry because they were utterly without any self-control and hurt you while helplessly impelled by something else?
【如是觀已,覺彼於自欲作損害,意樂為先,次起方便遮我安樂,或於身心作非愛苦。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強作損害而瞋恚耶,抑無自在由他所使而作損害故瞋恚耶。】

現在我們來觀察了喔!是說,那我們這樣一觀察的時候啊,我們就覺得:嗯,這個損害,這個損害本身他呀是怎麼損害的?先心裡面他要傷害─我們傷害別人也是一樣,別人傷害我們也是一樣─先哪,心裡面有這個意樂,就是心。那麼由於這種心裡的瞋,所以「次起」,進一步根據著這個心理,起種種身口的行為,這個身口的行為來損害我們,遮止我們的安樂。乃至於使得我們的身心,作種種的苦的事情,不可愛的,就是苦。

那麼這個狀態,這種狀態是第一步:透過了這個觀察找到他那個傷害本身─我們就觀察那個境,對不對?它不在這個行為上面,不在那個行動上面,而在什麼?而在策發 (p78) 他行動背後這個心理,對吧?第一個,先找到這個。那麼既然是找到那個心理嘛,「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而是「強作損害」呀,還是沒有?他那個心理呀,他是能夠自己作得了主,能夠作得了主,明明可以作得了主不傷害或者是傷害,是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自己作主要來傷害我們,還是他自己根本沒有辦法作主而來傷害我們?就是這個。我們分兩方面,因為這個心理不外乎這兩方面:他作得了主的,他自己能作主他要傷害我,來傷害我;或者他沒辦法作主,而傷害我來傷害我,不外這兩種。那麼現在我們看:

p. 291

In the former case, your anger is unjustified because those who inflict harm do not have control over themselves,

【若如初者瞋不應理,他於損害無自在故。】

如果初的,這前者,前者明明是說他對瞋……他能夠以自己作得了主傷害我,這一個情況我們不必瞋他,為什麼?「他於損害無自在」。欸?前面說他有自在,為什麼這地方說無自在呢?現在你看下面,看了下面這個就懂了。

for, when the conditions and causes—seeds left by afflictions to which they were previously habituated, a nearby object, and erroneous conceptions— come together, they give rise to the thought to harm, even though the harmdoers do not think, I will feel malice;
【謂由宿習煩惱種子境界現前,非理作意,因緣和合起損害心,縱不故思,此諸因緣亦能生故。】

你可以說他是有自在的,可是他那個自在本身是什麼原因啊?是由於─我們現在懂得了佛法─是由於他的無明宿業,宿業這個煩惱種子。因為瞋是一種煩惱相,那個瞋 (p79) 生起的原因大家還記得吧?第一個是煩惱的隨眠種子,第二個順生這個煩惱的現行這個境界現起,加上其他的非理作意,種種因緣和合起來,產生那個損惱心。他要這個傷害你的時候,他是對的,他自己要傷害你,沒錯,可以說作得了主,可是那個傷害那個心本身卻是什麼?卻是這樣的因緣生起來的。「縱不故思,此諸因緣亦能生故」,就算他不是故意思,這個因緣本身是法爾如是的,就是這個樣!

whereas if those causes and conditions are not complete, they will never produce the thought to harm, even if the harmdoers think, "I will feel malice."
【若彼因緣有所缺少,則故思令生,亦定不生故。】

假定這個因緣不具足的話,就算他要思他也生不起來,這個我想我們都很清楚、都很明白。為了使得我們更清楚起見,我們不妨自己在那兒想一想看:現在你坐在這裡,無緣無故地叫你發一個脾氣,你發得起來吧?我想沒有一個人發得起來的,對不對?就是最會發脾氣的人,叫他坐在這個地方的話,坐得舒舒服服,人家端一杯茶給你─你歡喜茶的,他就端一杯茶;你歡喜咖啡,端一杯咖啡;你要冷的,他給你─你怎麼要發那個瞋就發不起來,這很明白啊!所以他要發起來一定是什麼?一定是因緣。是的,他那個瞋本身也可以說,喔,他可以作主,可是既然那個瞋的現起本身是個因緣的話,那他實際上呢,在這種狀態當中,他的的確確是無可奈何,無可奈何!

These causes and conditions produce the desire to harm; this in turn produces the work of harming; and this produces suffering for someone else, so those harmdoers do not have even the slightest self-control. Moreover, they have become like servants of their afflictions, because they are under the control of others, i.e., their afflictions.
(p80) 【如是由諸因緣起損害欲,由此復起損害加行,由此加行生他苦故。此補特伽羅無少主宰,以他亦隨煩惱自在,如煩惱奴而隨轉故。】

下面就說明了。那這樣的情況,由於這個因緣,然後呢策發他生起這個瞋心,然後損害別人。由於這個瞋心─損害別人這個意樂起加行,由於這個加行而使得別人受苦。實際上這個人本身哪,他是一點主宰都主宰不了,他自己還是隨煩惱,他是煩惱的奴隸。嗯,就是這樣,你仔細觀察一下,對呀!

所以就是說他可以自在的,這個自在這地方應該怎麼說呢?就是說,譬如說我們現在有一個人─我是自在的。拿印度當年的情況來說,應該這麼說,「我是個主人,我可以自己作得了主的。」還有呢,「我是一個奴隸、僕人,那麼這個主人告訴我就怎麼做,那我只好去做啦!」拿我們現在來說的話,譬如說我是一個劊子手,到那個時候官判了,說:「你呀,要去對這個犯人刑罰。」那對不起,我非得照著這個判的命令去做啊,這個叫不自在。反過自在的話,我不是劊子手,我可以不接受外來的命令的。上面那個自在而作損害是這樣。實際上雖然是你不是受外面的命令,可是你在什麼啊?受裡邊的煩惱而使。既然受煩惱而使的話,你不是外面的命令你的奴隸,你卻是煩惱的奴隸,煩惱的奴隸,結果你還是作不了主,好囉!這第一個情況,清楚不清楚?那麼下面呢,

In the latter case— you are angry because the harmdoers are utterly without any self-control and, being helplessly impelled by something else, they hurt you—then your anger is totally unjustified.
(p81) 【若他自己全無自在,為餘所使作損害者,極不應瞋。】

而他自己呀,他自己根本沒有自在的,是一個佣人,是一個奴隸,叫他怎麼做,他就照著你怎麼做。他像個機器一樣,像一個汽車一樣,你這麼輪子這麼一拐,它就向那邊,輪子這麼一拐,它向那邊。你然後呢,要問那個汽車:「欸,你怎麼轉向那邊呢?」這個一點道理都沒有嘛,這汽車它自己根本作不了主啊!所以在這種狀態當中,他假定他全沒有自在的話,你對他來瞋,那更沒道理呀!

For instance, some people who have been possessed by demons and have come under their control may wish to hurt those who are helping them to get free of their demons and thereupon beat them, etc. However, their helpers think, "They do this because their demons have eliminated their ability to control themselves," and do not have even the slightest anger toward them. They then strive to the best of their ability to free them from their demons.
【譬如有人,為魔所使隨魔自在,於來解救饒益自者,反作損害行捶打等。彼必念云,此是魔使,自無主宰故如是行,不少瞋此,仍勤勵力令離魔惱。】

下面舉一個比喻:譬如說有的人被魔鬼附在身上,他被魔鬼附在身上,然後呢你去解救他。你是要解救他,他因為在魔鬼所使,他反而來傷害你,那個時候你解救他,你會不會跟他發脾氣啊?你不會。你會覺得:是嘛,他是被魔所傷,我正來救護他呀!所以不管他怎麼,我不會對這個被魔使的這個神經病人,跟他兩個人發脾氣,不但不發脾氣,而努力怎麼去解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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