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五十五卷 B面
上日下常法師
(手抄稿 第七冊 p239)
怎麼爬也爬不上,這樣。那麼有一天他晚上作夢,那夢到這個,到這個文昌帝君那個地方去,然後呢文昌帝君召見他,給他解釋一些問題。然後他就說你平常什麼地方對,什麼地方不好。哎呀!他聽了心裡上非常警惕,然後他就代自己的一個朋友,姓薛的去請求,「他這個人平常在我們社裡邊是很好的人,他做事情很認真啊,那他為什麼考中了秀才多少年來,他下面就升不上去,什麼原因啊?」文昌帝君怎麼說?他說翻開那個功德簿看看他。然後那個判官翻開來,他說他表面上做得很好,實際上心裡不相應,尤其是對他的父母。他就用兩個字來說明,叫「腹誹」,我這裡寫一下給你們看看。「腹」就是肚子裡面,腹誹,「誹」就是心裡面不同意。他父母面前,他當然,因為古來的人都很講究孝順的,父母告訴他怎麼樣,他心裡面是,不會違背他。但是他心裡面,儘管你嘴巴上面給他講,他也心裡面,好像表 (p240) 面上做得很好,他心裡面總歸嘀嘀咕咕不同意。說這種人怎麼談孝順呢?樣子做得很好,實際上他逃禍都來不及,還要求福啊,哪裡求起?
這個上面這種公案。所以我為什麼鼓勵你們去看,在這個地方講業,業的道理,可是這個業的道理,你必定要透過我們第六意識,認真地去思惟觀察,如果你不經過深刻地思惟觀察的話,這個很難得到肯定的認識。因為這個不是眼前見得到的事情,那麼為了幫助我們起見,尤其是我們現在所以做不到,原因因為什麼?因為我們平常的業太重。業的最大的原因,就是都在這個六根門頭在轉,這個心是非常之粗暴,看見那個東西就跑掉了,聽見那些又跑掉了。然後呢,望了以後吃了個東西,心心念念掛在這個上面;跟人家稍微一點點小小的事情,腦筋老記著這種事情,這個心老被著這種境界在轉。所以那個時候你幾乎沒有可能能夠靜下心來,如理如法地去思惟觀察這種事情,那時候唯一對我們的幫助,就是你多看這種書。然後呢看了這種書,就像眼睛看見,喔!說看見這個人你看,做了一點點小小的好的、壞的,馬上遭到這樣的一個,或者大的,或者是壞的,對我們內心當中生起很大的策勵,有這麼大的好處!
除了這個好處以外,你不看這個好的榜樣的話,你就在這個壞的榜樣當中轉。所以這個兩者之中差別,是不曉得差得多多少少,這是你們要了解的。所以別看說《德育古 (p241) 鑑》這種,好像這是世間的書,是的,現在我們這裡講下士道,這個就是整個修學佛法的根本。而這件事情呢,共下士、共世間的,這個行相,典型的行相都在這個地方。道理在這地方已經告訴你,然後你從這地方看見那個樣子,一看的話,你就產生很大的警惕。你才能夠從外面耳濡目染,從聲色犬馬當中,看那些莫名其妙、無關緊要的,今天天氣哈哈哈,乃至於什麼張三、李四,這種事情上面轉移過來,那個時候我們就有機會上去了。
所以平常的時候,如果我們除開看這個本論,理路認識之前的話,務必要多看這一種因果故事,以及祖師的傳記。祖師的傳記是策勵我們說:啊,那些祖師們是這樣啊!叫你看了真是……。我每看到這種祖師傳記,總沒辦法,忍不住熱淚盈眶,有的時候乾脆就放聲痛哭,也覺得高高興興一點;想想他們這樣,這是策勵自己的。然後呢看這種因果故事的話,那個典型的例子擺在這裡,叫你不能放縱啊!它那個心情就是這樣,你心裡一動,馬上來了。所以以前那個功名就是這樣,往往這個壞事還沒做,他心裡面動了一個壞念頭,或者什麼在計畫當中,完了!他那個功名就削掉了,這樣啊!所以這是我們從這個地方特別說明,我們要了解這個業的情況,業不是外來的,都是我們自己造的,而一切的苦樂都從這個上來的。現在我們繼續下去,那麼上面從兩個不同的來源、不同的傳承,告訴我們輕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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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A brief discussion of the criteria for powerful actions.
The strength of actions is explained in terms of four aspects: recipient, support, objects, and attitude.
(p242) 【◎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
這個地方也說,下面有幾樣東西,它具有特別重大力量。這個地方造的業同樣一點點,而產生的這個業的果報不得了地大。第一個是
(1) Strength in terms of recipient.
【由福田門故力大者。】
這個是福田,這是最好的田,如果你把善種子種下去的話,一點點可以長出絕大的善報來;反過來,你做一點點壞事的話,就得到絕恐怖、絕嚴重的這個損害。
There is strength in actions directed toward the three jewels, gurus, those who are like gurus, parents, and the like,
【謂於三寶尊重似尊父母等所,】
「三寶」,很明白。「尊重」的話,就是自己的師長。「似尊」就是,他雖然不是引導你三寶向上的這一個善知識,但是他對我們的價值,也像那個尊重一樣,那是指什麼?父母等。
for, though you direct no intense thoughts toward them and do them only small harm or help, the ensuing misdeed and merit is great.
【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這個地方,儘管你沒有猛利的意樂,前面說以猛利的意樂去加行,就結重的罪;那個地方不要猛利的意樂,你稍微做一點,好的得善果,壞的得惡果,這個要了解。所以我剛 (p243) 才講那個公案當中,王用予那個同學,他並沒有跟他父母睜大了眼睛還吵喔,他父母講的話他也做,不過做的時候委委屈屈,心裡面總歸覺得……他還是去做了。唉!所以我覺得這個最可惜的是莫甚於此。假定你真的不做了,那還情有可原;你還是去做了,時間還是去做了,精力還是浪費了,他心裡就是委委屈屈,就是不高興。對不起,結果不但白做,而且還受罪啊!你看看。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要了解這個業的真正的樞紐在哪裡,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
所以儘管,現在譬如說講戒,基本的講戒的話,總是講身口七支而不講意的,往往是這樣。實際上真正的戒是這樣嗎?我們仔細看看,不要說北傳的絕對不這樣講,南傳的,那個《清淨道論》說得非常清楚啊!還有《俱舍論》,《俱舍論》也是典型的。這個業是什麼?思、思已業,就是你思心所,當你起心動念的時候,這已經在這地方了。由於起心動念,然後你形之於身口,哪裡說只戒那個身口的?你心裡面胡思亂想,不管你做得再好,胡思亂想沒有用。不管你行持得多好,你的心裡面老去東……像猴,心猿意馬地亂轉的話,這也不相應啊!這是我們要了解的。
Further, the 《Mindfulness of the Excellent Teaching》 states: Even if you take something small from the Buddha, the teaching, or the community, the fault will be large. However, if you offer some similar substance that is greater than what you stole from them, you will clear away the karma of stealing from the Buddha and the teaching. However, there is no clearing away the karma of stealing from the community without experiencing the result, because of the weightiness of the recipient.
【此復猶如《念住經》云:「於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仍以 (p244) 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
那麼下面馬上引那個經上面。對這個三寶,哪怕起很少一點點,再少一點點,這個就重大得不得了!因為這個三寶,所謂常住,常住通常我們說十方常住,這個通於十方的。你想想看,那麼隨便一點點,通於十方的,哇!那是不得了的,不得了的啊!若不與取三寶的東西,那麼你同樣的東西去還給他,假定說盜佛跟法,你取多少還了他,清淨了。如果盜僧伽的話,對不起,你還他的還要受,說拿完了,我現在還給你,他說受了,可以,那就對;否則的話,還是不得清淨喔,這個東西非常可怕喲!
所以我昨天在這個地方特別提醒,我們這個常住的東西呀,千萬注意,千萬注意!尤其是我告訴你們關於電話的事情,不要說:哎呀,這裡反正不要錢哪!你隨便想起了,今天高高興興就打一個。暫時我所以沒有立的話,因為立了你們馬上就犯重罪,在沒有立的之前,但是對不起,這個還是有很嚴重的果報的。我先慢慢告訴你們,以後慢慢、慢慢地這種規矩都要建立起來。不是說要讓你們約束,這是對我們最佳的保護。既然我們有這個因緣跑得來好好學的話,總希望不要墮落,總希望不要墮落。這個唯一的辦法,就是靠持了那個戒,有境界現,擺在那裡:喔唷!對、對、對!隨時提醒我們自己。
If you have stolen something that is the means for sustenance of the community, you will fall to rebirth as a living being in a great hell. If you have stolen something that is not the means for their sustenance, you will be reborn within that region, in a hell surrounding the Unrelenting Hell such as the Hell of Great Black Darkness.
(p245) 【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於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
如果說盜了這個僧伽吃的東西的話,那麼墮到那個有情大那落迦。喔!這個非常可怕,這個大地獄我們前面說過了,這個可怕得不得了!不是食物的話,則生於諸獄的間隙,它每一個有情大地獄旁邊,它還有邊、旁邊的,還有一種間隙的地獄,那種無間的近旁,很多黑暗的地方。還有一種叫獨孤地獄等等,不管怎麼樣都是非常可怕的,都是非常可怕的。那麼這個下面又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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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particular, if those who do not care about their ethical discipline were to use material of the community—merely a leaf, flower, or piece of fruit—they would be reborn as a living being in a great hell. After a long time, they would be free of this hell. However, they would then be reborn in a dry and barren wilderness as animals with no hands or legs, or as blind hungry ghosts without hands or legs. They would then experience suffering for many years. The 《Sun Essence Sūtra》mentions great dangers such as these.
【《日藏經》中特說犯戒,受用僧物少許,或葉或華或果,當生有情大那落迦,設經長夜而得脫離,復當生於曠野尸林,無手乏足諸旁生類,及無手足盲餓鬼中,經歷多年恆受苦等極大過患。】
這個又另外一個經。你出了家以後,如果犯了戒,那個時候非常可怕,非常可怕!受用一點的東西,乃至於花、果、葉,這是指很少很少的,都要墮落到大地獄當中去,然後呢受的時間是非常久。然後出來了以後,然後生到那麼曠野尸林,這種無手足的旁生,那是可憐極了!什麼是無手足的旁生?蟲啊,蛆啊、蟲啊,我們看這種可憐極了,啊!那實在是。還有呢無手足、盲目的餓鬼當中,還要繼續受絕大的苦。不過這個地方犯戒前面已 (p246) 經說過了,尸羅、軌則、淨命、正見這個四樣東西,前面三樣東西沒有圓滿,如果你正見具足的話不會墮落,這個我們要了解。尤其是現在末法的時候,你要絕對清淨的話,這個的的確確比較難;但是呢反過來,如果說你得到了正見,努力去做的話,這個就有絕大的功德,這個到後面會詳細告訴我們。
所以到這個地方,一方面我們可以說要引起極大的警惕,如果自己做不到的話,千萬脫下這件衣服來,這個利養不能受。反過來說,如果你有這個志氣的話,你只要努力去做的話,得到了正見,儘管你不能百分之百地圓滿,你能夠做一點的,這功德同樣的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這功過在任何情況之下,一定是相等的,相等的,下面他會特別等一下會說明。
Moreover, the Buddha said that you cannot even use something such as a flower dedicated to the community or to a monk. Further, you may not give it to a householder, and for a householder to use it is unsuitable. Also, the misdeed is very great.
【又說已施僧眾苾芻,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
還有呢,說凡是人家這個布施、供養出家人的,隨便任何東西,一旦供養常住的話,千萬不要自己去用,自己千萬不能,也不能轉送給別人。然後如果在家人來也不可以受用,受用這個東西有很重、很重的罪過。這一點我們大家要注意,大家要注意!現在目前這個環 (p247) 境,這一條好像行大不通,但是我們不要去管人家,不要管人家。千萬注意!現在這個世界有很多大菩薩在這世間,我們不知道,我們不知道。我們真正修學佛法注意,這是幹什麼?那我修行自己,很簡單。然後你修好了,推己及人,你幫助別人,這個才是我們真正重要的。儘管你完全對,你管別人的話,你已經百分之百地錯了,佛法不這樣講的。
所以這個地方注意!我們不要看見,常常有人說:「你看人家怎麼做的。」人家怎麼做的是沒有錯,你現在請問你學人家還是學佛?學佛,那人家怎麼樣做不管他,佛告訴我們怎麼做,這個才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這個概念很重要!在我們人家倒不一定說人家啦,有的時候說某一個法師、某一個道場。那個時候你要衡量衡量:喔!這個法師是一個大菩薩再來,他自己在這個地方,為了救度眾生這樣去做,我自己衡量衡量行不行?不一定行。所以有一個大祖師,他在那兒認真修行的時候,他非常艱苦,人家就說:「欸,我現在看見那種很多大法師們修的時候,都不像你這樣的那麼苦啊,你為什麼要這樣的苦法?」那個大祖師怎麼講啊?「人家是獅子,我是兔子啊!那獅子走的路子,跳的地方,那個兔子不能跟著牠走。」
我們要常常記住,那是大菩薩的行事,跟我們完全不一樣。地藏菩薩一天到晚在地獄當中救眾生,這個地方我是絕對不敢去,如果你們有這個本事,你們就去。所以看見別 (p248) 人的話,你要曉得那種人真了不起,所以對我們自己來說,我們要注意。固然不要隨隨便便……所以這個剛出家的時候,這個在家人啊,千千萬萬要遠離,攀緣的心理是萬萬不能有,不管你找什麼藉口,弘法什麼等等。真正重要的自己記到,你心裡面最清楚,自己衡量衡量:我這個心裡是不是很清淨?是不是真的發慈悲心?是不是真的看見這個世間,明明這麼厭惡,產生大厭惡,然後看見那些人墮落,我要去救他才去?那時候你就對了。如果心裡面啊,這個放不下,那個也放不下,這種情況之下,千萬不要拿這個美麗的言詞做為藉口,害了自己,這一點很重要,這一點很重要。
The 《Sun Essence Sũtra》 states: Do not give to householders
what has been dedicated to the spiritual communities—
it would be better to cut off your own limbs -
with sharp razors.
Those outside of the community
should not use things from within it—
it would be better to eat a lump of iron
like a blazing tongue of fire.
Those who are householders
are not to use things of the community—
it would be better to take up and eat
a fire akin to the size of Mount Meru.
Those who are householders
should not use the community's things—
it would be better to be disemboweled
and hoisted upon a stake.
Householders should not spend a night
in a dwelling of the community—
it would be better to enter
a house full of burning embers.
【即前經云:「寧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寧食熱鐵丸,火燄即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破一切體,貫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入諸舍宅,火炭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這個還是前面的《日藏經》上面告訴我們的,這很清楚。你就算是拿著刀割自己的身體,你也不要把僧伽的東西隨便地送給別人去。這個傷害自己都不可以,何況做一點小小的人情,不要做啊!然後呢,「寧食熱鐵丸,火燄……」這樣,這個是非常嚴重、非常嚴 (p249) 重的事情,寧願吃這個,不要吃僧伽的東西。不過這一點注意,後面的諸位居士,你們是淨人,淨人可以的。總之一句話,我們一切都是如法,所以你們來了以後,一心想學佛,侍候很多這個團體,如法向上,這個情況。這個情況是注意!
說到這裡,我以前十幾年以前,我曾經有一次偶然的機會,聽見大家有幾個居士,那位居士很發心,跑到常住燒啊、忙啊,那有人要出去了,他就說:「欸,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這個廟裡的東西是大家該吃的。」唉呀!那時候我一聽哪,背上面汗毛直豎,說廟裡的東西大家該吃的,經上面可沒這樣講喔!所以現在我們可想而知,這個時下一般的概念的錯誤啊,一般的概念的錯誤啊!說這個是末法。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能夠真正地努力,你咬緊牙關好好地做一點的話,那個時候就有不可思議的功德。
平常有的人說:「哎呀!大家都這樣,要你這樣的話,那你這個不近人情。你如果這樣做的話,你這個地方就沒人來。」沒關係,沒人來,沒人來我來,我在啊!怕什麼?沒人來供養你,餓死了,餓死了我正好生天到極樂世界去啊!本來我就不願意待在這地方,這個概念大家要牢牢把握住。如果你沒有這個概念,請問你跑來幹什麼?趕快脫掉衣服回家去,過你的舒服日子,可以啊!這個概念很清楚、很明白。所以說不甘淡泊啊,這個地方不必來。但是這個淡泊有代價的喔,眼前稍微一點點,將來這個果報可是好得不得 (p250) 了啊!所以這個出家的真正的珍貴的地方是這樣,我們應該了解的。下面這個文字滿容易懂,就不必再進一步解說。
Within the community, persons who are bodhisattvas are extremely powerful recipients in terms of activities that are either virtuous or nonvirtuous.
【又僧伽中,若諸菩薩補特伽羅,是極大力善不善田。】
那麼在僧伽當中,僧伽當中有一類是菩薩比丘,這個福田是特別大、特別大、特別大!下面引一個經上面來證明說。
The 《Seal of Engaging in Developing the Power of Faith Sūtra》 says that it is an immeasurably greater sin for someone to become angry and turn his or her back on a bodhisattva, saying, "I will not look upon this evil person," than for someone to become angry and put all the living beings in the ten directions into a gloomy prison.
【《能入發生信力契印經》說:「設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閉十方一切有情於黑暗獄。若有忿恚背菩薩住,云不瞻視,此暴惡者,較前生罪極無數量。】
這個地方有個比喻。有一個人以忿恨力,換句話說大忿怒力,把十方一切有情關在黑暗的這個牢獄當中。啊,不得了欸!你現在無緣無故把一個人關起來都不得了,拿我們那個台灣人關起來,十方一切有情關起來,這個罪過多大呀,大得不得了地大。欸!但是比起下面來的話,下面這個罪還要重。下面是什麼?說有一個菩薩,你背、你忿恨他,說:「這個人我才不看他呢!」就這麼,這樣一下,這一個念頭本身比起前面這個罪啊,不曉得要重多少倍,不曉得要重多少倍!
(p251) 前面我們好幾處已經說明了,乃至於經上面特別告訴我們。我們常常說:「這個經上面說個比喻啊!」實際上不、絕對不!經上面這種地方,都是實際上的量告訴我們,這個我們千萬要注意。前面已經說了,這個極重的、最重的業是什麼?以猛利的三毒,現在這個猛利的三毒當中,如果傷害別人的話,貪瞋癡三樣東西啊,瞋最嚴重。現在這個人以猛利的瞋心,把十方一切有情關起來,你可想而知,這個罪之重的,這麼樣的重法。嘿!結果呢,對一個菩薩,出家的菩薩,你對他以這樣的一個心情,這個罪還要重,這一點是我們特別注意。
說到這地方,常常提起一件事情來:說到底哪一個是菩薩,我們不知道,所以儘可能地,不要輕易地隨便犯這個瞋心,這是第一點。那麼第二點呢,就是假定說我們修學佛法,出了家了,那麼然後呢,在這種情況之下注意,有的時候這個人家來教誡、告訴我們,不管是同行善知識、尊長善知識,有的時候來好好地說,有的時候會呵斥你。要曉得這個對我們說也好,呵斥也好,這正是指出我們的毛病所在。那個時候我們如果真的想努力修學的話,那時候應該至心感謝,說:感激啊!他指出我的毛病來。這一點我們要認識的。我們往往不認識這一點,在這個愚癡當中,自己保護自己,自己說他……對方告訴我們,自己不服氣,自己辯護,完了以後心裡面還覺得:「這個傢伙!專門找我麻煩。」這 (p252) 一念引申下去的話,後果非常可怕、非常可怕!前面也說過了,這個尊長你隨便生一點點,萬一這個人是一個發了菩提心的菩薩的話,那一念生起來的話,啊,那後果非常可怕!所以尤其是對於真正修學佛法的人,這一點特別注意。
這個也就是說,為什麼佛菩薩不是不來救我們,他沒辦法來救我們哪!因為你來了以後……他真正的佛菩薩救我們是什麼?就告訴你的毛病要你改。結果等到告訴你毛病,你聽不進,起一念瞋心,你改倒沒有改,一下自己送到地獄裡面,不曉得長劫才能夠出來,這是一個清楚明白的事情啊!這是所以我前天一再給大家說:是的啊!的的確確不是說所有那些人都是佛菩薩啊,好就好在他不是佛菩薩,所以那個時候正好趁著這個機會,不管任何人來告訴你,喔唷,趕快,你當他是佛菩薩來淨化你自己啊!等到你慢慢鍛鍊了以後,養成功了習慣,不管什麼人來說你,你反省,那個時候佛菩薩來的時候,欸!那就對了。要不然你這惡習還在,只一個不小心,人家一說,你犯了一個瞋心,你完了!你想到了這一點,任何人肯說你,這個是一個大善知識,這是我們千萬應該知道的,我們修學佛法必定要從這個上面開始。
所以就像我們平常練習任何東西說,你要學一個任何一樣東西,以前所謂劍術,現在的打拳,剛開始絕對不可以拿了真刀真槍來動的。你拿那個真刀真槍一動,對不起,唉呀!不 (p253) 是傷了人,就是傷了自己,這個很清楚很明白嘛!或者我們現在說,我在騎腳踏車沒關係,爬上去最多跌一跤;這開汽車的話,這個汽車引擎一發動就出毛病;如果你學飛機的話,那就完了,一出去保證你機毀人亡啊!這個東西只有在什麼?喏、喏、喏!一個玩具讓你玩一玩。所以你想到這裡的話—是的,眼前的所有的那些的人,不但是不要說是佛菩薩,不要善知識,哪怕他是個惡知識,他是他的惡知識,他來罵我,可是我從他那地方能夠學會忍耐,學會反省的話,這不是更好嗎?不是更好嗎?你想到這一點的話,很清楚,你跑得來幹什麼?修我自己。他現在由於對方而成就我自己,你不是應該感謝他嗎?
所以眼前第一件事情,真正重要的要認得這個,這種都是正知見。所以我們現在動不動說:唉呀!現在到處找不到善知識。怎麼會沒有善知識?你自己相應不相應,你自己完全錯得十萬八千里,然後說到處找不到善知識,你真是找到驢年也找不到。當年我自己一直犯這個毛病,現在一直改還是改不過來。所以在這地方,我也常常跟同修,我聽見太多的同修,一開口都是這樣:「哎呀,現在這個地方沒有一個像樣的人!」我只好嘆一口氣,想一想我自己,這又是一個善知識,又來告訴我來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啊,千真萬確的事實啊!現在我們繼續下去。
Further, it states: that if someone were to despise any bodhisattva, it would be a sin immeasurably greater than that of someone stealing all the belongings of all the living beings in Jambudvipa.
(p254) 【又較劫奪南贍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財物,若有輕毀隨一菩薩,亦如前說。】
同樣一個比較,說我們南贍部洲的一切的財物,那是說,換一句話說,前面的那個瞋,那個地方是盜,你把所有的有情的東西,你統統把它搶得來了,這不得了欸!戒律裡面盜五錢成重,那就不能懺悔的。他現在是把南閻浮提的統統搶得來的,這個罪比之於隨便傷害一個菩薩,這個罪還要嚴重,這個是一個比一個強。最後
Again, it says that if someone were to have malice or anger for a bodhisattva, who delights in the Mahāyāna, and speak disagreeably to such a bodhisattva, it would be a sin immeasurably greater than that of someone who demolishes or burns as many stupas as there are grains of sand in the Ganges River.
【又較焚毀殑伽沙數諸佛塔廟,若於勝解大乘菩薩,起損害心,發生瞋恚,說諸惡稱,亦如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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