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2) 第七卷 B面
上日下常法師
這裡面絕大部分都需要什麼?以觀察慧而正觀擇。那麼什麼是觀察慧,為什麼叫不觀察呢?後面等一下,我們會講。佛法裡面最重要的修行,如果我們統攝起來,可以分成功兩個,一個叫止修,一個叫觀修,這部分後面再講。這裡先不提它。
p. 13 (-1)
【此復修時若棄捨者,則於彼等何能發生定解,】
前面說,因為不了解它真正的內涵而棄捨,不照著它去做,這就麻煩了。因為凡是這些道理,你必須去,透過了正確的聽聞,然後思惟觀察,層層深入,才能正確地了解它內涵是什麼。現在反過來,你不照著它去做,捨棄了,那請問在這種狀態當中,你已經拿了錯誤的方法去修了,你怎麼可能對於正確的經論產生定解?一定不可能。比如說,我現在隨便舉一個東西,說某個東西你嚐過沒有?你沒嚐,交給你,嚐一嚐,然後,你自己嚐一嚐,曉得這個味道了。現在修行也是,你親自去體會,要親自去照著方法去修;結果呢,偏偏你不照著去修,你也永遠嚐不到,當然你不可能對這個東西的,什麼是正確的味道,不知道。這就是為什麼佛經當中非常強調一件事情,「信為道源功德母」,這條路是我們從來沒有走過的,所以你真正走進去的時候,只有一個,你有信心。告訴你就是這樣,當然,你信心夠了,你就會做;再不然的話,理論說明了以後,使得你覺得,我願意去試。這個時候,對你是個外行,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了,我們現在講科學,世間哪一樣東西不是自己親自體驗過了以後,你才能夠真正深入,理會得到的?外面的東西是如此,裡面的東西,也是如此,而且更是如此。所以如果我們棄捨了以後的話,我們就不會對這個有正確的認識,既然不會有正確的認識的話,
【見為最勝教授。】
就不會看見它最殊勝的教授。完了!那假定,下面又說
【此等若非最勝教授,誰能獲得,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
假定這些不是最殊勝的教授,那請問,你在哪裡還能夠找到比這個更好的呢?現在佛既然不是,我們不了解,照諸大菩薩、祖師又不是,那請問,還有誰能做這件事情?你哪裡再能夠找到呢?所以正反兩方面,這裡個又是反過來。再下面,又是從正面來說。
【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則其甚深續部及論,諸大教典,亦無少勞現為教授,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餘。】
所以,我們如果能夠這樣正反兩方面,現在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夠像最深、最廣的契經,就是佛告訴我們的經,以及諸菩薩、祖師的解釋,了解這個眼前最重要的教授。那麼如果了解了這個,當然續部及論,顯教的經和論,以及密教的續和論,以及所有的其他的諸大教典,也不要太辛苦,因為我們真能照著次第一步步進去的話,都會了解,那都是眼前最殊勝的教授。那個時候,了解了以後,我們真的內心當中對它,很愛著,就會把它看成是最殊勝的教授,我們也能夠正確地產生決定不移的信念,這個時候,講正面的效應。反面呢?我們能夠遮止、能夠排遣錯誤的這種妄執。這種錯誤的妄執,即前面說的,這個沒有實在的教授,因為有了這種錯誤的,所以我們背棄正法,這種邪分別,通通可以除乾淨。前面這一部分,就說「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實際上這個現為教授當中,就是甲二的第二部分,實際上這個裡面,已經含攝了甲二的第三、第四。我們現在看這個第三第四。把文讀一讀,稍微講一下,你很容易了解了。三,就是甲二當中的第三。
【◎ 易於獲得勝者密意者。至言及論諸大教典,雖是第一最勝教授,然初發業未曾慣修補特伽羅,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難獲密意。】
這第一,說透過了本論,就是《菩提道次第論》以及《菩提道炬論》,乃至於《現觀莊嚴論》,透過了這樣的,這個論的說明以後,對於世尊告訴我們,最深密意趣,容易得到!為什麼呢?「至言及論」,這個世尊告訴我們的最究竟的是至言,以及菩薩、祖師,是解釋的論,這些重要的教典,雖然是最殊勝的教授,但是對我們剛剛開始,初發業就是剛開始,剛開始的特點,我們習慣的,都在無明當中,我們沒有習慣過修行,我們怎麼曉得我們沒有習慣過?在座諸位想想看,你知道不知道,你以前習慣過什麼?道理很簡單,我一天到晚歡喜玩,我以前就習慣玩;這樣,如果說你習慣的這個東西,你自然跟這個相應。所以在座的諸位大家都有這個經驗,我小的時候家裡看電視,這些東西都很習慣,不要教的,一天到晚去想;然後呢,修行就不習慣,怎麼盯,怎麼來,好苦,為什麼?我們沒習慣過。然後,這些東西,一學就會,而這些東西學了半天學不會,為什麼?因為沒有習慣。這很明白的,讓這地方,我們了解,其實我們如果繼續地再學下去,到了解了下士,業的特徵以後,回過頭來一看,理論也好,實際也好,我們都會很清楚明白,這個特點。也就是說,我們是剛剛修行的人,沒有習慣修行,這種人,假定不依止這個真正的、夠條件的,善知識,他所給我們的教授,直接去想去找大經大論的這個內涵,那不容易獲得;這是第一個。下面,
【設能獲得,亦必觀待長久時期,極大勤勞。】
就算能夠得到,也要花很長的時候,花很長的努力,這我們平常很多事情就可以,有一個門檻很精的人,告訴你一下,你一聽就會,可是如果不經過這樣的告訴你,要你自己去摸索的話,花了好大的時間都摸不透。世間的小事情尚且如此,何況是佛法!所以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有條件能夠自己摸索出來,也花太多的時間,現在我們人生是很短短的,很短的時候,允許我們浪費太多的時間去摸嗎?這樣,所以這個地方說,這個本論的殊勝就在這裡。
【若能依止尊長教授,則易通達,以此教授,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
現在假定能夠依止著尊長,就是師長的教授,那就很容易通達,所以這個地方要二樣東西:一個是通達那個教授的善知識,一個這個師長所通達的教授。換句話說,這個教授是最完整的,還有一位夠條件的善知識來說明,我們就很容易;因為眼前這個教授,能夠以最快速的方式,能夠給我們最究竟、正確的了解,把經論當中的精要了解。我們現在世間的人,常常說,這不要走冤枉路;嚴格的來說,佛法裡面根本沒有什麼冤枉路不冤枉路。但是仔細地看,有很多是冤枉路,有很多是不冤枉路。這怎麼講呢?假定你能夠找到真實的善知識,而能夠從他地方得到真實的教授,你不走一點冤枉路,這個就是最正確的。我們極大部分人,都走的都是冤枉路。就那個不走冤枉路這一點來說,哪,這個就是最快速的,這點我們在一開頭就應該正確的認識。所以假定我們對這個,像本論,《菩提道次第廣論》,有了正確的認識以後,前面還要去走直接快速的路,那是個顛倒;當然,我們對這《廣論》要文字認識,而內容要步步,正確地把握住,這才對。如果只是隨便嘴巴上面講講,那對不起,我們實際上對《廣論》並沒有正確的認識,那也談不到。這個是第三點。現在,再下面就是第四,甲二當中的第四,
【◎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
甲二的最後,甲二分成四份,說很多可能產生的罪惡的惡業,你不必努力,就自己能夠消滅了,這個很特點,這個很特別喔。w我們平常,對於一般人修行,重要的兩件事情,淨罪,也就是我們以前所造的惡業,要把它淨除。對這件事情,往往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夠清淨得掉。就像我們身上,或者地上,我們這地方,弄髒了以後,要把它洗乾淨,這樣,這個惡業,要把它洗乾淨,要花很大的努力。對我們如果對本論了解的話,你不要去努力,很多極大的惡業自己就消失掉了,它有這樣好的好處。本來你要花這麼大的氣力去懺悔拿掉它的,現在你只要學本論,前面的好處得到的時候,它那個惡業也自然就消失掉了,一舉二得。為什麼原因呢?看下面,
【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
這兩本經裡面這麼說,
【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
這兩本經上面說,佛所有講的,有很多講權,有很多講實,這個都是告訴我們成佛的方便,方便是法門訣竅,這裡邊,這兩本經當中,我想這個《白蓮華》,《白蓮華》就是《妙法蓮華經》,《妙法蓮華經》在座的各位同學都唸過,它一開頭就《方便品》當中就說,世尊因地當中,要救一切眾生,發願修行,現在成了佛,成了佛,他覺得這個佛法實在太深廣了,不曉得怎麼辦,無從說起,後來想想,三世諸佛都是這樣的,沒有例外,所以他就,這個時候想起來,雖然很深廣,還是他要教眾生。眾生的條件太差了,怎麼辦?他用種種的方便、善巧,所以一步一步地來引導他。所以除了這個道理說明了以後,後面再引用很多譬喻,像三車,火宅,一個一個,最後就告訴你,原來最後究竟的是這樣。所以《法華經》上面講,佛說法說了幾十年後,才開權顯實,前面是權方便、權宜之計,現在整個敞開來告訴你,實在這件事情。世尊是為了引導我們成佛,所以設種種方便。但是,下面說,
【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
有一些人不了解這個道理,所以他以他的虛妄錯誤的執著,認為有一些,這個是成佛的方法,還有一個呢,不是,而且是成佛的障礙。當然是方法,他就歡喜它,不是方法,他就不歡喜它,所以妄這個好、這個壞;這個合理、這個不合理;這是小乘、這是大乘;這些嘛,菩薩要學的、這些不要學的。所以在此情況下,不要學的當然捨棄,這就是謗法。其實世尊很明白,都是成佛要學的,條件不夠,所以告訴你先從這裡,大小只是個方便,你必定從這地方過來的。下面。另外舉一個經,
【《遍攝一切研磨經》云:】
另外一本經,經上面怎麼說?世尊講,
【「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
這裡先提出世尊的教誡,特別把這個文,曼殊室利是文殊師利,說,文殊師利啊,這個毀謗正法這個罪是很細哦,我們平常看不見,也就是說,我們平常自以為沒有造,因為這個障礙太細了,我們看不見。就像我們平常做很多事情,心很粗,所以細的很多錯誤都看不見,同樣地,謗法也是如此。下面就特別地說明,什麼樣是「謗法」呢?如來所說的聖語,如來所有開口的,都是,如來不會說,要嘛不開口,開口出來的話,一定都是有跟眾生,有利益的,說有一類是好,是妙的,是善的,有一類是不好,是惡的,是劣的,如果我們這樣想的話,謗法!有一點,我們了解哦,我們凡夫,平常,越是差,開起口來,那通常都是不好的,難得說一句好話;這個人的品德越好的話,他的好話越多,到成了佛,他要嘛不開口,開起口來,絕沒有一點錯的。佛開口絕沒有任何一句話戲論,不要說開口,乃至於無緣故世尊會笑一笑,很多經論上面說,世尊看見笑了,弟子一定會說:世尊,您為什麼笑啊?世尊不會無緣無故有任何表示,如果有表示,一定有特別的因緣。所以我們要了解,世尊所有講的,絕對不會錯,那我們現在說,他這個對、那個是錯,這是謗法。
【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
不但謗法喔,謗佛、謗僧!為什麼這樣講?因為這法是不是佛講的?假定你覺得法,佛講的不對的話,那這裡邊是不是含攝一個意義,就對不起,佛講錯了。或者呢,講這個法本身錯了。或者呢,佛不知道應機,這個法沒有錯,可是不應機。佛會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當然不會。所以說,假定我們謗法的話,就等於是謗佛。還有呢,就是謗僧伽。為什麼是謗僧伽呢?僧伽是不是照著佛的話去修行,去如理去做,那現在這個法,你說謗這個法是錯了,那我們照著修行的人豈不是也錯了,這個是很嚴重的。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謗法的話,就等於佛、法、僧三寶俱謗,這是非常嚴重非常嚴重。所以這個推廣來說,而且它下面的細部,再來說明謗法的形式。
p. 15
【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
平常我們會講,這個是對,這個不對,那這個是謗法。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這樣的,那為什麼我們有的時候,這個跟菩薩講的,為什麼我們這地方謗法呢?這我們要了解的,就是說,我們以分別這種心情來說,這個對,這個不對。實際上《妙法蓮華經》當中,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他對三乘人是講的三乘法,是聲聞法,是緣覺法,實際上呢,因為這些人的根性就是這樣,佛真正要引導他們成佛,所以對於這些人來說,透過這樣的方法,他才能成佛;請問他那個法到底是聲聞法?還是佛法?還是菩薩法?這點大家懂不懂?
所以我再說一遍,就是說,現在這個地方,這《遍攝一切研磿經》上面講:假定有人說,這個是說,為諸菩薩講的、這是為諸聲聞講的,這是謗法。那我們會說:「呃,《妙法蓮華經》當中不是佛親自說的嗎,說很多人給他講聲聞法,有另外很多講這個法,那這個兩個當中,有矛盾嗎?」我們不了解會矛盾,了解了,不是。《法華經》上面很清楚地說明:世尊出世只有一個方法濟度眾生,把無上圓滿菩提大法,要救他,就是他的條件不夠,所以眼前以他條件相應的方法來告訴他,讓他步步上去,然後透過這個方法,使得這個人,究竟能夠圓滿無上菩提。就像我們現在唸書來說,我們現在希望唸的這個科學,要到這個程度,比如說要到博士,但是現在只是個小學生,你能不能把博士的課程教給他?不行。所以你現在必須把小學的當中教給他。然後你說,這個小學的,你唸它幹什麼?它課程雖然是小學的,卻是透過這個根底,去慢慢得走上去,唸博士,所以這是,小學的,這個根,基礎,對不對?或者我們舉個比喻,造房子;佛經裡面就有這麼一個故事:我簡單地說一下,說有一個人,鄉巴佬,但是突然之間發了大財,有一天到城裡面去,鄉下那個房子都破破爛爛,他城裡看見一個樓房,好幾層樓,很漂亮。啊,他看了很高興,我們那個房子都平平矮矮的,它那個三層樓,站那上頭,看得很遠。所以他回去了,因為他有了錢,所以他也找人要去造一個房子,就找來,問那個造房子的:「你會不會造三層樓。」「我會造。」「那你給我造個三層樓。」你曉得我要的什麼嗎?造房子的人當然知道,這樣這樣;對了,造。然後這個造房子的人就給他造,當然要給他造三層樓,造三層樓怎麼造呢?當然造地基挖起,是吧?先把地基挖,然後把基礎弄進去。這個鄉巴佬跑得去,他鄉巴佬的心目當中,「我要造的房子是三層樓,你怎麼挖地下幹什麼?」他也不知道。過了兩天,問他:「呃,你給我造房子呀!」「對呀。」「那你怎麼沒造?」「我正在給你造啊!」「你造在哪裡呀?」「我在地下挖地基。」「不對不對,我這個不要,我是要造上面那個三層樓。」所以他想像當中,你給我造一個空中樓閣,造一個房子懸在空中的。這個故事你們懂不懂?了解了這一點,曉得我必定要從下面一層一層上去。所以我們現在,以我們錯誤的見解,這個是聲聞法、這個是小乘、這個是不對的。這種概念就錯了。何況現在我們這樣一說,現在尤其是現在普遍,我們目前佛法的真正衰的地方,大家根性差,也不了解自己條件不夠,自己總覺得最高,大家說,啊,這個是聲聞乘法,大家不要學了!這個緣覺乘,不要了,我是菩薩,所以我要學。結果呢,就變成什麼?像造房子一樣,你這下面挖地基、打那個基礎,造一層樓,大家都不要了,我只要把那三層樓造起來就可以了;那現在這是真正的最荒唐,最欠缺的地方,就在這裡。下面我們繼續看,像這種地方,就叫謗法。所以下面括弧裡邊的,都已經唸過也講過。
【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要曉得,謗法這個罪是非常重,非常重啊!前面這個道理,除了《遍攝一切研磨經》以外,《地藏十輪經》當中,也很明白地說明這個道理。那這個不去說它。現在看,《三摩地王》,這個經上也這麼說,
【《三摩地王》云:「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
贍部洲,就是南贍部洲,就是佛出世,在這地方說的。塔是什麼呢?塔,有二種塔:有一種,就是奉世尊的色身舍利的;有一個沒有的,這兩種。在印度當年來說,塔不是我們現在放骨灰的塔,就是寺院本身就是塔;說這個寺院裏面,最最重要的是放什麼呢?放那個世尊的色身舍利、法身舍利,法身舍利就是經像,或者是把他的形像放在這裡;或者是把經放在這裡。或者有他的舍利放在這裡。這是無比珍貴的,如果要去毀謗它的話,這是非常可怕的罪。那現在說,把南贍部洲所有的塔都毀掉了,我們這種罪,另外一種罪,我們毀謗契經,毀謗經典,說這個經不對;這個兩個的罪,哪一個重?說,毀謗契經的罪重,這個罪是非常可怕非常可怕。這是一種。另外一種呢,「弒」,就是殺,下面的人殺上面的人叫弒,因為阿羅漢是聖者,凡夫殺聖者,那個罪是非常可怕的。我們說世間當中最可怕的叫「五逆罪」,「五逆罪」當中,殺父親、殺母親,這樣,然後殺阿羅漢、殺聖人,這最可怕的罪。現在我們殺掉阿羅漢,殺了多少,不是一個、兩個,像恆河沙數這麼多的,那太嚴重了;但是,另外說,「若毀謗契經」,此罪還要重,假定我們謗法,說這個經典不對,這個罪還要嚴重。
【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
說謗法實際上有很多種,但是前面講的,說這個經不對,這個經這樣那樣,那個罪是最重大的;而且我們很容易犯,所以我們應該努力去拿掉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