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2) 第四十八卷A面
上日下常法師
所以古人說:修行的人,熟處轉生,生處轉熟。熟處就是我們以前一向習慣的十惡業道,慢慢地遠離,生處呢,十善道。那我們都是不善巧的,那個地方要慢慢地轉熟,這地方他就用另外這「習近」,這個。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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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
我們把這個能夠轉過來了,能夠善巧地了知什麼是黑業,以及感得什麼果,從我們內心當中努力去防護,使得我們的身口意不要犯,那麼這個時候就變成功十種善業。那這樣就能夠成就,所有一切的,從下中上,應該走的道,以及成就的士夫,我們做的人,希望得到的兩種利益。兩種什麼利益呢?一個增上生,一個決定勝。增上生是成就的佛的報身因,決定勝是成就的佛的法身因,兩樣東西究竟圓滿了,諸佛二足尊。這個兩樣東西,完全滿足,這才是真正世間最珍貴的,我們希望祈求的,就是這個。這個義利的根本是從這裡開始的,絕對不可以缺少,所以佛在很多地方數數稱讚。下面馬上引經,這個經就是佛講的。
【《海龍王請問經》云:「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
《海龍王請問經》有好幾個不同的版本,在我們現在最普通的《十善業道經》,就是《海龍王請問經》當中的一部分。現在他下面說,什麼是善法呢?注意哦,最下面的人天,人天乘,人天眾生的圓滿根本依處,不但根本而且圓滿。你這樣十樣,樣樣做到了,在人天當中,你要得到的,都圓滿。不但是根本,就是說根本你一定得到人天,然後得到人天當中,也有很多長得殘缺,長得貧窮,長得這個不理想;他不但得到人天,而且樣樣圓滿。再向上,聲聞、獨覺,就是二乘的,它是根本依處,根本從這地方開始,不但是聲聞、獨覺,而且是無上,佛菩薩,這個菩提,也是根本依處。下面說,什麼是根本依處?再強調一下,十善業。十善業,跟十惡業,不是別的,就止住這十惡業,對境的時候,把十惡業拿掉,剩下來的,你能夠擋住它,這就是十善業。除了這個,下面再用比喻,所以這麼說出這個道理來,還要種種比喻的話,表示強調,一而再、再而三,再三地叮嚀教誡。
【又云:「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事業邊際,一切種子集聚,生一切榖,若耕若耘,及諸大種,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處所。龍王,如是此諸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就在這經上面,繼續地說,這時龍王問了,佛回答龍王的,就說:龍王呀,就像一切的聚落,就是普通的鄉村當中,如果多一點,我們稱為都市、城邑,乃至大一點的國土、王宮,這個是主要的人聚集的地方,然後除了這個,大地上我們所有的草木、樹林,所有我們能做的一切事情,邊際就說沒有一個例外,所有這些東西,種子集聚,生的穀,不管耕種;也就是說,或者是有情,我們稱它為正報,人哪這些;或者是依報,無情,譬如樹木、種的東西,這些。以及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做的種種事業,種植呀,收成呀,人無非是在這樣的方式當中繼續地相續下去的,這些東西千變萬化,各式各樣,但是它有共同的特點:皆依地住;統統靠著地。所以所有這些東西,地是它們共同的依處。這個比喻,進一步來說,如此十善業道,這個十善業道也是生人天、得學無學沙門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一切佛依止處。就像大地為所有的前面這些,有情、無情以及種種的事業,根本依處,是一樣的。也就是特別地強調,我們要嘛不想得好處,小到人天、大到無上菩提,根本所依就是這個。
【是故《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亦總攝云:「若諸異生諸語生,若諸自力證菩提,及諸勝子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然後說,《十地經》當中,特別是稱讚十善,那個十善的戒,就是我們皈依了以後,誓願照著世尊告訴我們的戒法,要斷十惡,行十善。這個時候叫十善戒,它有非常殊勝的義利。經上這樣說,然後論上面,《入中論》也是這樣。這是非常重要的。那《入中論》有它特別意義,簡單解釋一下。因為我們大乘,真正的佛,佛出世說的最重要的,就是性空緣起。可這個道理是非常深奧,非常深刻。所以一直到龍樹菩薩,才在印度當年,決擇各種,各式各樣的外道、內道,來寫,把這個佛的深刻的意義寫一本論,叫《中論》。這個《中論》很深,所以後來,就有一個菩薩,月稱菩薩,就寫解釋這個《中論》叫《入中論》,也可以說這樣說,也可以說,透過這個怎麼我們才能夠趣入真正的「中」,能夠了解這個「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論。
論當中怎麼講呢?「若諸異生」,就是凡夫,所有的凡夫,這個凡夫,最好的,惡的當然,地獄不談,真正凡夫當中最好的,什麼?人天乘。「諸語生」,什麼叫諸語生?就是聲聞,為什麼聲聞是諸語生?聲聞是聽見了佛講的這道理,諸語就是佛種種說法,如法之語,如法去做而出生的聖果,聲聞果,所以叫「諸語生」。就指聲聞。
「若諸自力證菩提」是獨覺,獨覺菩薩有一個,獨覺不是菩薩,獨覺有一個特點,雖然是二乘,他並不是透過佛講的,他自己開悟的,所以叫獨覺。實際上,因為他宿生種了善根以後,然後他一定到了那個時候,一定會感果的。雖然佛不出世,可是他遇見這個對境,自然觸發他的善根,他就真正的能夠證果了,所以這個是獨覺。
「及諸勝子決定勝」,最後呢,就是菩薩,由菩薩而證得佛。他那個真正的要修行,一步一步地增上,增上生的因是什麼?「戒非餘」。沒別的,就是這個,就是前面講的這十善戒,這是一切戒的根本。
那麼,所以這個地方總說,把十業道,所有的業當中,最重要的綱要先列出來,所以先是總說十業道是上首。這個正面的講完了以後,現在呢另外有一種防錯誤,乃至於反顯,因為有很多人,平常我們每一個地方講完了以後,大師總是說,或者是沒有說完的,或者是破除邪執,錯誤的執著,下面一段就是破除這個。
【◎ 如是不能於一尸羅,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反自說云:「我是大乘者。」極應呵責。】
上面一再說明,所有的善法都是從這個防止十惡的十善戒當中開始的,但是呢,因為這是根本,從人天開始的根本,所以一般來說,這部分都列入共下士。因此有很多人,不了解這個法的次第,那種增上慢人,連它下面都沒有,他自己覺得我是一個大乘,哎呀,這個都是小乘的。小乘才是這樣的,我大乘所以不要這種事情。有人就犯這個毛病。因此這一段就特別說這個。現在呢,乃至於一個尸羅,就是十善戒當中一個戒都不能好好地努力去做,我們是應該,哪怕最細微的一個戒,要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前面我們剛剛特別地講,為了防止三門造這個,所以等起,內心當中要努力。有的時候固然對境的時候感覺得到,有的時候自己完全感覺不到,為什麼?因為無始以來這個習氣這麼厲害,不精進努力的話,它就是擋不住。
所以下士就應該在這地方好好地努力,雖然現在做下士,然後你要求中士、要求上士,也必須通過這個,所以叫共下。現在那些增上慢人,連他這個都做不到,他也不去防護,反而說自以為,我是大乘,這個是小乘講的。這一種錯誤的邪見,在這裡大師特別說「極應呵斥」,錯了,這個應該呵斥,不但應該呵斥,而且應該極力地,絕對地要被呵斥。大師講完了,馬上下面引一個經。
【《地藏經》云:「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來,下至不護一善業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無上正等菩提。此數取趣至極詭詐,說大妄語,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說斷滅語。此由愚蒙,而至命終,顛倒墮落。」】
馬上就引《地藏經》,注意一下,這個《地藏經》是《地藏十輪經》,通常我們講地藏三經,普通流行的。常常我們單講地藏經的時候,就誤解以為《地藏本願經》。現在這個是出在《地藏十輪經》上面。另外一本,地藏三經當中另外一本《占察善惡業報經》,我們把這三本經,常常放在一起說。這個經上怎麼講呢?說由這樣的,都是由十善業道而成佛的,假定有人在,乃至命存以來,說真正的生前,最起碼的一個善業道,不好好地努力,這樣說:「我是大乘,我是求無上菩提的,這個都是小乘的、下士的,那不要去管它。」如果是這樣說的話,這個人是「至極詭詐」,他是騙人,他實際上說大妄語,因為世尊很明白地交代我們,我們必須這樣努力。
學世尊的人,稱他為大乘的行者,如果你外道,倒反而情有可原,我不相信佛這樣,他假定如果這樣的話,人家說起來,你不相信,不知道。他現在自命為我是大乘,真正的大乘是佛真正的最重要的弟子,結果佛的弟子說不要這樣的話,那人家聽起來,說:「你看!那個佛的弟子說的。」豈不是大家相信了他,把佛的話都毀掉了!大家懂不懂這個道理?所以這是最可怕的。最可怕最可怕。因此在戒當中,有一種叫大妄語,普通的妄語,隨便說一個妄語,不一定一定會墮落到地獄裡面去,後面會講,可是說這種話,那一定會墮落,非常可怕,一定墮落。是在一切佛前面,因為所有一切的佛告訴我們這樣,他現在否定掉,等於說。那麼這個否定,有兩種。佛告訴我們的,中道,最恰當最正確的道理,錯誤的有一種叫常見,斷見。那現在關於這裡的叫斷見。見解當中最可怕的就是斷見,最糟糕。所以他特別說,這個犯的是斷滅語。為什麼是這樣的。因為他愚癡。這種人命終以後,由於他的愚癡,看不見事實,顛倒,會墮落。那麼這地方說,
【顛倒墮落者,於一切中,應知即是惡趣異名。】
最後解釋一下,經上面說「顛倒墮落」,大師特別解釋,是這個顛倒墮落,當知墮落三惡道,至於說三惡道,到底到哪一道去呢?在這個決擇業果,後面會告訴我們。我們現在翻過來,關於上面,就是思維分別,分別思維這個業果當中,總說十業道上首,這個道理,清楚了,下面第二部分的決擇業果。這個了解了以後,然後個別個別的,什麼業,什麼果,一個一個來什麼它。這裡分成功三種。哪三種呢?黑、白、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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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擇業果分三:① 顯示黑業果,② 白業果,③ 業餘差別。﹞
分開來講的時候,是這樣的,業當中有是黑的,有是白的,除了黑白以外,還有其他的,不能單單把黑白兩個含攝的,通通放在這個其餘的,這個不同的特徵裡邊去什麼它。我們現在先看顯示黑業果。這個黑業果當中,又分三部分。
﹝初中分三:① 正顯示黑業道,② 輕重差別,③ 此等之果。今初﹞
這個黑業果當中分三部分:第一個,對於黑業,這個業道,說明一下。然後同樣造的業道,有輕有重,所以這個輕重也說明一下,這個了解了以後,然後最後這個業感得的果,三部分。現在看,今初,實際上這個十個黑業道,反過來就是善業的,就是殺、盜、淫、妄等,一點一點,我們來看。看文,
【◎ 云何殺生?〈攝分〉於此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
這個現在解釋這個,說明這個道理的時候,先以第一個,殺生,根據《瑜伽師地論》上面的《攝決擇分》來說這個道理,任何一個業,都分成功五個項目: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什麼叫事?這個下面會解釋。所以這裡不細說了。先看一下文,
【然將中三攝入意樂,更加加行攝為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易於解釋,意趣無違。】
這個上面講的五項當中,中間的二、三、四,就是想、欲樂、煩惱三樣東西,這個都是內心上頭的,所以將這中間的三樣含攝在「意樂」內心上頭,所以五項就變成三項了,再加上「加行」,這樣一來,前面的五項,變成功後面的四項。好像項目減少,內容反而增廣,不但增廣,而且解釋的時候更清楚、更明白,所以說「易於解釋」,解釋容易,而內涵,要表達的,告訴我們的,並沒有違背。現在下面就根據這樣的四項,實際上,應該來說的話,要六項,也就是前面的五項當中,再加一個「加行」。現在我們看,
【其中殺生事者,謂具命有情。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瑜伽師地論》於此意趣,說他有情。】
第一個解釋,什麼叫做「事」,現在講殺生,是殺生的「事」,這個「事」就是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有一個對象,譬如殺生,那就是被殺的這個生命叫做事:造這個業的對境。所以殺生事者,就是這個是具有生命的一個有情。那具有生命的,我們都是有情,現在我來造罪,殺我自己,這個自殺,那這個算不算呢?算。但是他這個下面說「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這樣,說造一個罪的話,第一個要被殺的對象,然後第二個,你拿什麼心情去殺他,我要想殺他,這樣,他,這是被我殺的。我想去殺。然後我用什麼方式去殺,把他殺死掉了。這個清楚不清楚?我想殺的對象叫事,而想,因為有的時候,我並沒有想,但是也可能殺,比如走路,螞蟻在地上,我不知道,一腳踩下去,把牠踩死掉了,殺了沒有?殺了。但是這個是殺的事情,有沒有犯殺的戒?沒有。犯這個戒,一定要有想,內心當中要去殺他,那請問這樣的話,是你沒有去殺他,沒有犯殺戒。那螞蟻白死了,會不會白死?
業決定一切,到後面會講,這樣,實際上我們不要說螞蟻,譬如說現在我們傷了人,你犯了罪,我們世間判罪有兩種,有一種叫刑法,有一種叫民法。什麼叫刑法?你有動機去害人,這個害,被害的人就是事,你的動機,想去害人,就是你的意樂。單單你的動機要去害人,沒有害,有沒有罪呀?沒有罪,人家也不知道。然後我有動機要去害這個人,然後我採取行為去傷害他,採取的行為叫什麼?加行。也許你想去傷他,但是他並沒有受傷,也許傷他,乃至於你要把他殺死,或者是騙錢,結果你沒有騙到,這個罪就不大。或者你要去殺他,沒有殺死,碰傷一點,這個罪,有一點;你把他殺死了,這個罪就大。世間是不是這樣的?那麼這種情況叫做刑事,你犯了罪了。還有一種情況,這個人好端端的,我也沒有想殺他,但是一個不小心,可能把他弄死,怎麼會呢?現在有太多這種典型的例子,經論上也常常有這種,譬如說,我在這裡造房子,然後我在這隨便上面,不一定造房子,做什麼事情,乃至於大家玩,拿了個石子隨便丟,叭,你丟出去,一個人在馬路上走,噠一下,那個石頭掉在他腦殼上,打死了,殺了沒有?殺了,犯不犯罪?不犯,這個叫什麼?民事,你罪是沒犯,但他人被你弄死了,你得賠償。對吧?
佛經裡也是這樣,業就是,不過更深細,世間只是很有限的那部分,就是說,你所以誤殺,當年他曾經誤殺過你,那人家來有意害我,跟無意害我,對我來說,一樣不一樣?我一樣死了,一樣痛苦。他無意害我,跟有意害我,對我的死,對我的痛苦,是一樣的。是不是這樣?所以不要說,哦,我沒有犯殺戒,那沒有關係啊!我們真正學了佛,怎麼可以?當我們想到,你這樣害了他,將來這個果報,一點不差。
這是為什麼我們學佛的佛弟子,從皈依開始,那個加行跟意樂,傷害別人的任何一點,都千千萬萬不要。乃至於開玩笑,我們常常就開玩笑,你開玩笑,你很好玩,別人,你想想看,別人開你玩笑,你痛快不痛快?假定別人開你玩笑,說:「你這個傢伙像豬一樣。」啊,你好高興,因為他說了我像豬,那沒關係呀,因為是你高興,所以我們並不高興。對不對?清楚不清楚?因為我們這裡常常有人,常開開玩笑,既然你不願意,你為什麼要你開別人玩笑?你覺得好玩,開你自己玩笑,學了佛,佛弟子的人,這種事情就不要做。前面說,下至戲笑,不要捨皈依,捨是整個的捨離掉,可是傷害是不是對我們還是不好,一樣的,了解了這個道理,我們千萬不要平常的時候,戲笑,所以學佛的佛弟子,就要慢慢養成功這習慣,不要覺得很輕鬆,小的地方慢慢地無所謂的,大的就麻煩來了。那麼,順便這地方,我講一下,那現在我們繼續看,殺生事,這個有情。
因此呢,這個殺罪,一定是自己,那為什麼有加行、無究竟呢?然後這個罪,我們要判,判那個罪的時候,它也有..,這個戒是下士的地方,特別呢這個藏地用的這個戒,大師是用的,大師是藏族,所以他用的戒是一切有部,一切有部判的戒都是在形象上面的。戒到後來分成功很多不同的部派,很多的部派,藏地是用一切有部的標準來判的。所以說,假定我有罪,比如說我現在世間來說,我殺了人,而且這個去告狀,結果這個狀還沒有告,我死掉了,那現在那個罪還成立不成立啊?不成立。懂不懂這個道理?現在同樣的說,他現在人自殺,把這個人殺死了,那我就犯了罪了,結果自殺,我是拿那個刀子殺是有的,等到我死的時候,我造罪的這個人還在不在?沒有了。既然沒有了,這個罪就不能成立,所以他加行,開始採取這殺的行為的時候,這個人還在。死的時候,這個人同時消失掉了。所以自殺沒有究竟罪,懂不懂?不過這個是一切有部的判法。但是戒,我們從根據上要一步步深入,既然我們現在不是學戒,所以這個地方不細說。但是我們要了解這個特點,所以這個是這樣,大師講,現在也就是說,根據戒是這樣說,根據戒上面是說自殺只有加行,沒有究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