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 56A
上日下常法師
我剛出家的時候,到現在還是有一點,有的時候那個居士們送一點東西來,我現在想起來很好笑,比如說聽不清楚,我一定要問:嘿!你這個東西送給誰的?他們居士覺得很不好意思,好像送給你們就送給你們了,你們斤斤計較問的這麼仔細幹什麼?頭幾次我也很天真又這樣,後來覺得問的我被人家這麼回應,這個很懷疑的眼光看了幾次,我也覺得不好意思,啊!那好好好就不去問他,但是到底它的目標何在?目的何在?我也不知道。一直到過了若干年以後,我現在慢慢的瞭解,所以我們現在一般末法的時候,普遍以養成人情為主,就是這個理路不清楚,現在南傳又不是一樣噢!南傳所以它有幾個特別的好處,尤其是泰國,泰國很多在家人它都要去受一個月的戒,因此因為他受過戒,所以多多少少曉得出家的法則,出家的規矩,因此他在這個裡邊來的時候,他一定事先弄得清清楚楚,告訴你要怎麼的就怎麼的,這個是實際上的並不僅僅是很多單方面的事情,因此這個經論上面就說了,到末法的時候,你如法行持的比丘往往被大部份的人厭惡,乃至於遮埋,乃至於要更嚴重的來傷害你,現在到了這個末法的這個時候,行相已經開始漸漸漸漸的顯出來了,但是在此不要氣餒,不要氣餒!你真正瞭解了以後,你要咬緊牙關作下去,這個才是真正功德無邊的事情,那第一個。下面呢!
或見他厭生、與其死具。看俗殺生、教令早與、勿使苦惱。此並慈心造罪、而境違重。
上面那個第一種呢,屬於盜!下面那個屬於殺,說看見他的厭惡!啊,這個生命遭到很大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得也,好心給他個死具!把他死了,看俗殺生教令早與!看見有的人往往這種情況,西方現在就有這種說法,啊!說這個什麼?就好心殺他!這個很有意思,尤其是西方盛行賽馬,那一匹馬早年是個英雄,到老的時候也無用處了唉!看見他可憐,拿人的眼光就早一點把他弄死,而且大家還覺得這是好心應該作的,然後有很多病人的話,有病的求生不得求死不得的時候,那個醫生也早一點把他弄死,而且這種說法很盛行,曾經有過一個人問我這個問題,那麼我說在佛法上面沒有這個道理,嘿!他就問我了,你們佛法不是講慈悲嗎?我說是!那慈悲的話你看他這個苦,你這樣的話不是不慈悲嗎?諸為你們遇見這個問題你們怎麼回答?你們說呢!你看他苦的實在是啊!不要說像馬這樣你殺他,他就是苦的實在不堪,他要來叫你去的話,你說你作不作?我們說不作然後就說,你說的不慈悲,你怎麼回答他?你們說是不是往往覺得很難回答,你們能回答的請舉手,要有一個正確的理由噢!大家覺得很困惑是吧!我以前也是這樣,啊!我現在後來這個三寶的威力,這個沒有別的辦法,那祈求三寶,後來我想出一個很簡單的理由來,我就說,假定你現在是這匹馬,人家說可憐你,把你弄死,你願意不願意?他想了半天頭低下來了,你們說對不對?當我們看別人容易噢,啊,這匹馬早年的時候是英雄,現在老了要把他殺掉,我說如果你是馬,那個時候就巴結不得,哎呀!我辛苦了一輩子呀,現在我雖然跑不動了,你要想起以前的恩情,我吃的苦一點不怕,是不是這樣?如果這個馬兒有知的話,應該如此,對不對?就是這樣這是很明白。
那他又說,假定這個人自己要求你你怎麼辦?很簡單,你們世間人可以這樣作,可是既然信了佛法,瞭解了佛法以後的話,佛告訴我們的是三世是不是這樣?很清楚你眼前看見固然苦,可是你死後怎麼樣?現在的問題,你從這個地方到那裡,你必須從兩個角度去看,一個角度這個地方的苦樂,還有一個角度,那個地方的苦樂,這兩方面比較才決定你的去趣,你說在這個地方很苦,可是如果跑到那個地方更苦的話你去不去?你去不去你說你去不去?我們在這兒說哎呀!實在熱的受不了然後你想出去,你一出去的話是個火坑,對不起我關在這裡悶一點也不怕,是不是這樣?那很簡單呀!我在這裡說很快樂啊!這兒有冷氣,你出去上了天堂根本不要冷氣,那冷氣也不要了,是不是這樣?就是這個道理呀!所以當我們透過了佛法的認識以後,那個時候看見這個根據佛法上面告訴我們,哪怕自殺這都是很不好的事情,這樣都會產生很嚴重的惡果,因此眼前雖然苦,可是比起後面還要好一點,那麼兩者之中你選哪一個?也許你還是選這個。
我還有第三個理由來回答他,這個都是智慧,假如一個小孩子,今天要去完這個火藥,拿了這個火點它,我請問你:你幫他點?還是你阻止他?你說呢?大家懂不懂?清楚不清楚,那個火藥一點的話,全部粉身碎骨,他要點你是慈悲還是不慈悲?這個都是我們真正修學佛法的人應該瞭解的這個內涵,所以說到這裡,他說這個慈心殺,就是這樣!這是平常我們很多地方應該注意,後面來了。
不以無知便開不犯、由是可學皆結根本。』
並不因為你無知便說不犯噢!那無知怎麼辦?下面叫可學不學我剛才說了,說你應該學呀!可是你不學,這是可學,是你根本應該學不學不知道,那出了紕漏對不起,除了根本罪以外還有重增無知罪,關於這個部份,將來這個持犯方規上面到這裡來,幾百年來你是第一人,再沒有人能夠把這個律的是非好壞,判的像你這樣判斷正確!那個天人都是佛在世的時候就有的噢,這是我們真正有心要想學佛的人,必須應該知道的特點。那麼下面
《資持釋》云:『初明好心犯盜。 或下次明慈心犯殺。 不以下示犯所以。』
這個上面已經解說了,這是善心。下面
1.4.1.2.2 不善心
資持云:『次不善心者謂貪瞋癡三毒所起單複等分鼓發七支故』
那麼其次呢!不善心!不善心那就是由於貪瞋癡三毒,或者是貪瞋癡三個,或者是複!貪瞋貪癡瞋癡,或者是等分,就是貪瞋癡樣樣俱足,這樣來使得我們身口七支去犯種種罪。翻過來
《事鈔》云:『識知戒相或復闇學,輕慢教網,毀貲佛語。如《明了論》述云:有四種粗惡意犯罪,一個濁重貪瞋癡心,二者不信業報,三者不惜所受戒,四者輕慢佛語,故心而造則得重果 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是不善心。』
這個下面資持的解釋一起看一看,念完了再回過頭來看那個事鈔當中的說法,
資持釋云『初通敘。
通敘就是說不善心是怎麼一回事情?
上二句別舉犯人學不學故、下二句合明心相。
這個第一句識知戒相就是學,或復闇學是不學,等等,這個是犯的人或者學或者不學,下二句合明心相的話,那就是“輕慢教網,毀貲佛語”!那個時候,他的心裡的行相,
如下引示。
就是如明瞭論的,這個裡邊說有四種,
四中、初是總相、攝一切故。
就是有四種粗惡意犯罪,那哪四種呢?下面的四種!
濁重難顯、且約三時無悔名上品心。
這個很粗重的,那麼什麼是粗重的呢?單單心上面看不清楚,所以說約三時,這個三時就是我們犯罪的時候,事前叫方便,中間叫根本,事後叫成已,那麼事前呢!心裡邊起心這樣,然後犯的時候,覺得這個心裡面強盛,後來的話自己又歡喜,這個後面都有它的詳細的說明,如果這三個時間當中都沒有悔就這樣,那麼這個叫上品心,這個情況曾經在論當中說明過,叫貪瞋癡的三相,三相當中每一相說有五個是究竟,
有五個究竟,那麼現在這個地方,如果你們要瞭解一下的話,你就看一下那個論,我們現在也不妨論跟律合起來看,這個論上面在共下士,共下士談業果當中看看128頁,不,127頁當中貪慾!第三行,此中貪心圓滿需具五相,有耽著心,有貪婪心,有饕餮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這個有覆蔽心是事後的,有謀略心是事前的,那個耽著貪婪等等的話,那個是一直在這個心相上面緣,那麼這是整個的情況之下,這個覆蔽總歸是後面,所以這個瞋心同樣的,翻過來128頁有憎惡心,有不堪耐,有怨恨,有謀略,有覆蔽,這個都是什麼?前面都是厭惡,厭惡了這個心以後的話,第二個說,如果你不能耐住它,耐住它就到此為止,不能忍住自己的心,這樣不但不忍而且增長它,於是這個增長了以後,你就動腦筋了,所以有謀略,然後去作了以後呢!有覆蔽,也不知道自己錯了,這種情況,那個這個論上面告訴我們的這個愚癡,你們自己去看在下面,所以平常的時候,這些都是自己的心相,看懂了以後,你自己回過頭來歷事的時候,去觀察自己的心,說起來這個觀察的心很容易噢!可是要做到它很難很難,這個時候務必要有耐心,要有耐心然後要細細的讀,要親近善知識,平常要多去研討觀察,如果說你真正的,或者是念佛得力,懺悔得力,或者什麼,然後在這個比較得力的情況之下,對境的時候去貪,你最歡喜的時候去看,不要去看那些境看自己的心,然後你經過幾次以後,或者你當下明白,或者幾次以後,你慢慢的就很清楚了,那個時候你才看得見這個五心的行相,這個心裡的行相,對我們是絕端重要絕端重要的,貪瞋癡等等都是如此,那麼它現在這個地方就是照著之前,通常我們照的之前就是機謀,然後造了以後,自己狠心的去造,做完了以後,自己稱快不已,自己還覺得嗯!往往我們傷害了別人自己還覺得,唉,這一下我做得正得意,神不知鬼不覺,往往有這種心情呀!這個就是事後的心情,就是這樣太多這種地方,這是務必實際上呢!神不知鬼不覺自己最清楚,有的時候是自己不知道是因果最清楚,所以真正造罪造完了下地獄受苦,自己不曉得,叫冤枉,是一點都不冤枉,真正害我們的就是這個無知呀!就是這個無明,這個地方說三時無悔叫上心。
下三別相、開癡心故。二是邪見心、三即放逸心、四即憍慢心。故下二句總示業報。 以下鈔家結示。無慚無愧即是不善始終二心、該前四種一一相兼。初無者古記云初猶都也。』
然後下三別開,那就是哪三個呢?二者不信業報,三者不惜所受戒,輕慢佛語,這個就是!這個都是由於癡不瞭解所產生的。這個裡邊第二是邪見,不信就是沒有正知見,這個邪見,三不惜所受戒,是放逸心,真正放逸當中,不會愛惜它,如果說你平常一般不認識,你不會受,受了以後而不愛惜,通常都是放逸不認真,實際上這個不惜,還有其他的原因,那麼這個放逸是最嚴重的,四是憍慢,就是輕慢,故心而造這個重罪,這個就是說明業報,以下鈔家結示!那個上面說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這個叫做不善心,無慚無愧即是不善始終二心,真正善心的時候一定有無慚這個慚愧,所以這個慚愧二心者,無慚無愧叫做中這個隨煩惱,這個有大隨中隨小隨,換句話說,這個一定是跟其他的結伴而起,反正有煩惱起來的時候他一定無慚這個慚愧心,當有慚愧的時候他一定是沒有煩惱,有善心生起,那麼這個是不善心造罪。
1.4.1.2.3 無記心
現在我們看一下,
資持云:『三無記多別。一、無情局無記、有情通三性。二、就情中、報色是無記、心則通三性。三就心中、三心局無記、行心通三性。下明二種、初縱放者謂汎爾無記、次約睡狂即昏迷無記。』
這個無記有好幾種差別,這個無記先確定一下,現在說的無記是什麼?所以他說無記有很多種,先確定一下現在說的無記是什麼?無情局無記有情通三性,說這個一切的無情都是無記所以這個我們不談,有情通三性!那麼這個第二就情當中,所以這個記一定是有情,有情當中報色是無記性通三性,所以這個報得的識,這一部份就是我們每一個人說這個四大這個是無記不去管它,就性通三性!那麼三心當中呢!就心當中三心局無記行心通三性,下明二種!再下面的話說明,說放縱者即汎爾無記,次約睡眠即昏迷無記,現在這個無記從二方面來說它,所以分成二種,一個叫汎爾無記是一般的,一般的無記是什麼?放縱!就是這樣,其次呢!昏迷無記,什麼是昏昧無記?就是睡著的時候神經自己不能控制的時候,狂亂的時候,再下去
《事鈔》云:『無非攝護、隨流任性。意非善惡、汎爾而造並通攝犯。 唯除恆懷護持、誤妄而造。此非心使、不感來果。』
第一個,說一開始,本來就沒有攝心努力去護持,因此隨著這個境界,隨著這個心識之流隨境而轉,任著自己一向的慣性,這個意念當中倒沒有一定的好壞,也就是平常我們常常說的癡癡呆呆這種狀態當中,不幸我們還把那個癡癡呆呆說成什麼?哎呀,你不要去分別了,我們現在這個時候要無分別心,我們還把它看成無分別智,說起來這個是無知到極點呀!這是我們最糟糕的一件事情,那個實際上是什麼呢?就是汎爾無記的狀態,凡是這種狀態並通攝犯,這個都是犯了,都是犯了,唯除恆懷護持誤忘而造此非心使不感來果!那麼什麼情況之下是例外呢?說明這個下面才是真正開緣,所以唯有這種狀態除開,除開什麼呢?恆壞護持!恆是恆常,心心唸唸一念都不放縱的就是攝心護持,那個時候還是有誤忘的時候,這個時候叫不是故意放縱去造,這種時候不造就不感來果,那麼這個律上面的開叫不可學迷,是開緣這個叫做不可學,所以有的時候如果說大家看見可學不可學,那就是指這個,前面是可學這個就是元非攝護隨流任性,這個汎爾無記!下面是不可學,就是恆懷護持而偶然還會忘失。
事鈔續云:『非即如上。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通前結正並如論中無記感報。』
說除了上面說是這個不但是如此噢!不但是如此還有另外一種狀態,另外一種狀態看下面這個很有意思,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通前結正並如論中無記感報!說不但前面這個還有一種,還有一種什麼?說前!事前已經作了造罪的方便,我舉一個例子,譬如說我想辦法要去作那個什麼?去殺這個什麼?這個動作!譬如說我作一個捉老鼠的一個老鼠籠放在那裡,放在那裡我忘記掉了,這樣是一種,或者喝醉了或者睡覺了或者瘋掉了都是,所以在後眠醉狂這三種狀態,在後來這種狀態你是無記心,但是對不起那個時候你雖然無記呀!嘿!你前面這個方便放在那個地方,它造了這個隨成業果,那個時候怎麼辦?叫通前結正!還是結你正造,還是正造,那麼這個時候論中叫什麼→無記感報!這個善感報惡感報怎麼無記感報呢?所以論當中說的這個無記感報是屬於這一類,我們不要弄錯,這個無記怎麼還有感報的?就釋這個下面還要解釋。
《資持釋》云:『初句指前未盡、即猶止也。前方便者或教他犯如殺盜等、或自業相成犯如自安殺具等。若據果成雖在無記、由假方便故云通。前等如論即下成實。』
就是說未盡如上,未盡如上就是前面還沒有,說還沒有完結下面還有,前方便者或教他犯犯如殺盜等或自業相成犯如自安殺具等!什麼是前為方便呢?或者你教別人去殺,你教完了以後你自己沒有心了,沒有心的原因這個,或你自己放一個殺具放在那裡,若據果成雖在無記!是!這個結果的成就到後來或者你睡著了,或者喝醉了,或者瘋了那個是在無記心,但是現在造成的業由假方便,這個當初你造這個殺的方便是前面,它現在所以成這個殺業那是由於前面這個方便,所以還是結以前的,如論!論就是下面並如論中無記感報就是成實論。繼續下去
事鈔續云:『問:無記無業,云何有報?
因為他前面說無記感報,這個無記沒有業你怎麼會感報呢?它現在說
答:解有二,初言感報者,謂先有方便,後入無記業,成在無記心中,故言感報,而實無記非記果也。
這是第一種,這個解釋關於無記,這個無業有二種情況,這二種情況我們應該分辨清楚,哪二種呢?第一種說先你已經有了方便,這個就是說你為了要殺或者教別人,或者自己放一個殺具,放完了以後後來自己進入無記心當中,那個時候你是進入無記心了,但是這個殺業成就了,所以業存在無記心當中,所以這種叫無記感報,而這個地方的所謂無記呀!不是記這個,不是記這個所以而實無記非記果也,所以這個地方的無記感報要瞭解這個情況,不是說後面的這個無記心不感果,那麼這是第一種。
二者不感總報、非不別受。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
第二個不感總報!第二種說法,第二種情況說,論中無記感報,感什麼報?說不感總報!但是還要感別報,所以非不別受,那麼這個地方舉一個例子,
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墮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
那麼經上面有這麼一個公案,說有一個比丘行頭陀行,然後他自己不覺犯了殺生,他也一個不小心殺死了一條這是一個,殺死了一個有情,雖然他無心但是這個有情被殺死,死了以後他就轉生投了一頭野豬,野豬去山上找東西吃,頂一個石頭那個石頭滾下山來,把那個比丘就殺死了,那麼上面說的,不感總報,還受別報的話,要瞭解這個引滿二業,換句話說,如果他是故心而殺,那麼對不起他要下地獄,因為他破了戒了,他現在沒有故心這個我們要瞭解,所以前面他誤殺沒有犯這個罪殺罪沒有,如果說受了戒殺罪那一定墮落,就算你沒有受戒你有這個殺心去殺的話,那同樣的要墮落,不過墮落的比較輕一點,可是因為你殺了所以對不起你還是要還他,從這個地方我們瞭解,這個誤殺一定還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