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2) 第六十四卷 B面
上日下常法師
這個一點是不是足以策勵我們?理論上了解了,現在好,眼前我們事實上面,平常我們看見這兩個,好朋友,蠻好的,見了面大家就張三長、李四短,說很多理由,說一大堆話,現在曉得了,不要去。如果我們從這個地方認識了,一步一步推,會不會推到剛才講的最後的結論?因此我們稱那一部分,稱它為“戒行持犯”!所以這個戒,如果對業果的形式不了解,那戒是無從持起的;了解了業果,第一件事情,後面就會講,幹什麼?鬥煩惱!這一部分到下面再講。所以在這裡,大家記一下,等到我們把後面鬥煩惱的認識清楚,回過頭來,再看這個的話,我想對我們的,現在真正要想做的“戒行持犯”是有絕大幫助的。那麼,到這地方為止,關於苦集諦當中,去思維,就是發生求解脫的方便。從苦集諦當中思維,告一段落。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六終
p. 181
下面我們現在看,第181頁,卷七。第二、由十二緣起門中思惟。也就是說,下面緊跟著,從苦集四諦當中,下面另外一個是就十二緣起當中來思維。這個地方,現在先看文,
※﹝第二、由十二緣起門中思惟,分四:①支分差別,②支分略攝,③幾世圓滿,④此等攝義。今初﹞
十二緣起整個的就是講,這個真正緣,緣起,我們分內外兩個,內就是我們現在生死的流轉,這是十二緣起;外是什麼呢?外面的很多東西,比如我們種那個稻子,長那個樹木,這樣,那它為什麼因緣,它也是個因緣,這裡我們就不細說了。只要注意,隨便觀察那就很清楚。關於內因緣,這裡最主要是,這個分四部分來解釋。第二個呢,十二緣,這個有的時候叫十二有支,為什麼“有”支呢?有就是三有,在三有當中輪轉,為什麼會輪轉,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因,重重無盡的因感果,可是這是重重因感果的,我們大別可以分,拿這十二類來說明它,所以它這個十二類,或叫十二支。那麼這個十二支,一支一支的特徵是什麼?這第一個叫支分差別。我們把生死流轉當中,這個十二個類型,十二個特徵,個別的內涵內涵,個別個別不同的,所以叫差別。然後“支分略攝”,把這個十二支,簡單扼要地歸納起來;依照一定的次第,所以第二個叫“支分略攝”。然後這個所以講十二有支,十二緣起,是講生死當中流轉,那麼這個十二有支,是從因到果,需要多少時間,所以講幾世,才能夠從因到果,才圓滿;第四“此等攝義”,還有一下其他的,上面這三個項目沒有說清楚的,放在最後第四項裡來解釋它,補足它。
現在我們一支一支看,第一支看,支分差別。諸位,如果你們有興趣,我不妨建議你們,看看《華嚴》,我們這《華嚴經》蠻多,《八十華嚴•十地品》,那是卷三十七,第六地,就是這樣,它就是真正對這個般若智慧達到徹底認識的時候,看見性空緣起的真實的緣起相,那就看見,哦,整個的眾生,在這個流轉生死當中,怎麼流轉的,如何還滅的,主要的就是講這個。
那現在我們把“支分差別”這裡說一下。
【◎ 十二緣起支中,初無明者,如《俱舍》云:「無明如非親實等。」】
首先引《俱舍》的文,無明是什麼呢?他舉個比喻,就像非親、非實等等。
【此亦如說怨敵虛誑,非唯遮無親友諦實,及異親實,是說親友實語相違所對治品。】
這個《俱舍》的文,如「非親實」,那好像說,就像怨敵,因為他這個非親實,我們也可以說,不是,不是就是遮止,不僅僅是遮止,說不是親、不是友、不實在,非親非實,這個。或者跟親實不相關的,我們現在講親,說這個是我的親人,朋友。那麼還有一種呢,我的怨家。除了我的朋友、怨家以外,還有沒有別的人?還有一類人,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怨家。是不是這個?所以如果我們把我們相關的,自己以外所相關的人,分類的話,應該分成功這三類。
第一個,跟我好的,或者叫親,或者叫友,還有一類,跟我不好的,就怨家對頭,除了這個以外,是不是還有很多任,既不是怨家也不是對頭(親友),就這樣。他現在這裡說,不是不是!不是這樣分法。是說什麼?「是說親友實語相違所對治品」,他現在這個非親實,要把它定義下來。因為照我們剛才三類的分法,非親實,就是除了我親友以外,真實以外,怨家是非親實,還有不認識的,是不是也是非親實?這樣,說不是這種分類的方法。那麼他怎麼分類呢?是說親友實語相違,跟這個相違背的,所對治品,那這個範圍就狹了,而且確定的。像前面那種很廣泛的,不能確定,這個地方再解釋一下。什麼叫“相違所對治品”,說這個要嘛怨家,要來傷害我的,要嘛親友,來幫忙我的,這兩個是不是相違背的?互相針鋒相對的?如果這個怨家得勝了,親友一定輸掉,如果親友得勝了,怨家一定輸掉,只有這兩類。就是這樣。那其他的,既不是怨家、也不是親友,那這一類人不算。現在我們講的這個無明是什麼,這個也要確定,否則你破了這個無明,以外,對不起,還有很多,無關,不相干的人,就像我們剛才說,親友相敵對的,還有一些呢,非親非友的,在那裡跟我們不相關。我們也照顧不到,所以我們講,講無明的關係,就是由於無明,產生這些問題,當我們怎麼去解決了這無明的問題,所以的問題都解決掉,所以當我們談這個問題,一定要涵蓋面很廣,所以的東西不遺漏,主要就這個道理。
【如是無明】
現在這裡說的無明,
【亦非僅遮能對之明及明所餘,是明相違所對治品。】
這裡也是,現在講的無明是跟明,明是明見,確確實實的,絲亳無差的,明明白白的,跟他相違背的,所以只要這個無明在,那這個確實的明見的這個狀態就消失掉了。換句話說,反過來說,如果是明白,明見的狀態現起來,那無明就可以把它整個拿掉。對是相對的,治是確確那個能夠把你的問題解決的。現在針對著這個無明,能夠解決它的、克制它的,是什麼呢?
【此中能治明者,】
能夠針對著無明,解決這個無明的,是什麼?“明”。明是什麼?
【謂正明了補特伽羅無我之義,】
噢,現在我們要了解,這個是什麼?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就是我們講,每一個人的,人,眾生。所有的這些,每個人。我們在這個上面,以為有一個我、我所,實際上這上面沒有我和我所,我們對這件事情要有正確的了解,這個叫做明,能夠對治我們這裡所講的十二有支當中的無明。
【此相違者,】
跟它相反的,跟那個補特伽羅無我相反的是什麼?
【謂補特伽羅我執薩迦耶見。此乃法稱論師所許。】
跟那個補特伽羅無我上面,卻卻相反的,就是我們在補特伽羅,補特伽羅就是我。這個眾生,現在我們講,這個眾生就是五取五蘊,這個五蘊身上面,執著有一個我,然後對這個我,執著的,叫做薩迦耶見。薩迦耶見說執著的,這個是什麼?這個是一個“我”。這個“我”“我所”是安立在這個補特伽羅上的。這個就是中觀的說法。當然這個各個部派的說法不太一樣,這種講法是法稱論許,所講的。現在另外,
【無著論師兄弟,】
就是無著和世親菩薩,他們跟法稱論師的說法不太一樣。
【則許倒執實義、蒙昧實義二中後者。】
因為無明,這個跟前面的,曾經講過,看不清楚事情,所以就執著,前面是講在天氣暗了,在繩上面,看不清楚繩的實相,以為有一條蛇;這個就是無著和世親兩位菩薩說看法,現在也是一樣。說蒙昧,看不清楚,所以在這上面起這種執著。他講的無明,所喻看不清楚事實,所以說,
【總謂邪解、未解二心之中,為未解心,】
雖然這兩個說法是不一樣的,如果不一樣,那我們就無從說起了,可是有一個好處,
【然此相違能治上首,則同許為覺無我慧。】
他們兩個解釋這個無明的形象不太一樣,但是要解決這個無明的相違,能治這個無明的相違的這個“明”,或者是“明見”,或者“智慧”,主要的,大家共通的。所以同許為,那個覺知無我。這個補特伽羅上面,沒有你說執著的這個“我”在。能夠正確的認識,這種智慧,那是,就是“明”。然後,
【又此愚蒙,《集論》中說略分二種,謂業果愚及真實義愚,初能招集墮惡趣行,後能招集往樂趣行。】
前面已經說了,對這事實的真相看不清楚,所以產生了這個愚蒙,那麼這個不了解的狀態,根據《集論》中說,這個事實的真相看不清楚,又把它分成功兩點,一個叫業果愚,一個叫真實義愚。平常·我們說,實際上一切都是緣起性空,這樣,這個緣起跟性空,可以分開來的,就像我們講手,這個手本身是同一個東西,可是你要仔細去看的話,手背手掌不一樣。骨頭肉不一樣,這是同樣的道理。所以因為它性空,真實的狀態,應該是真實義,就是說沒有自性的。因為沒有自性,就現出緣起的行相來,所以緣起這樣的因,感這樣的果。所以有了這個因,一定會感得果,對這個如是因感如是果的這個道理,不認識叫業果愚,這個業果愚有的地方我們另外一個名字叫異熟愚。前面講的異熟果,就是因果。所以對這兩個了解,假定我們不了解業果,那麼往往會造什麼呢?不了解正確的因果的話,會造很多惡業。然後了解了以後,雖然了解了,一定有業果的,但是不了解,真實義愚,那麼做好事,還是在輪迴當中,不會在善趣當中,平常我們看的《了凡四訓》這些書,那就是他了解,信得過由業感果的這個必然因果關係,但是並不了解真實義,所以他還在生死輪迴當中。現在我們這裡所講的這個明,或者是覺知,無我的智慧,同樣的要把這兩點要完全認識。今天就到這地方為止。
《廣論》181頁,現在繼續下去。在正講之前,昨天這個問題,我再簡單地說一下。有一個同學就問,為什麼預流、一來,不會引生死的業?我想,大家看十二因緣就很清楚。【17:04】無明緣行緣色,因為有無明的因緣,所以他會造種種的業行。前面講過了,無明是由於,或者是直接了當的說,執這個「邪執」,在補特伽羅上面起薩迦耶見,叫做無明。或者說因為不了解事實的真相,才這個上面執著有我、我所,那沒什麼關係,總之不能正確的見到無我的真義,因此有我那就有貪,有貪就造業,造業的當下,它會薰習我們的識種,那個留下的種子我們叫「引」,能引支的「引」字,可是這個今天講的十二因緣後面講的主要是講這個。它沒有後面的愛取滋潤,它是不會感果的。愛取滋潤,我們稱它為,十二因緣中叫做「能生」,這樣。這個識種子,我們以前造了無量無邊,等到見道以後,那個識種子還會不會再現起?就不會了,因為識種的根本是無明行識,所以預流是見了道的。因此在我們分類的時候,見道所斷、修道所斷;貪愛是修道所斷,不是見道所斷的,薩迦耶見是見道所斷的。這大家要清楚。這是個理論,現在我們修行的時候,對我們,有一點要了解的,我們真正說修,前面是見道,見了道以後還要修道,那時徹底地整個把問題解決。我們前面隨便對境的時候,也還是見、修。那見並不是透過我們聞思修的修慧的見。透過聞、思,去思維,去觀察的見。諸位,我們最近,看見大家用功,這是很好的好現象。怎麼講呢?大家聽聞、研討,這個時候,是不是文字,如果不把文字變一下,在自己身心上觀照的話,然後認識這個見解,這個上面見解?這是外道見。它佛法真正見是要見自己的內心,說對境的時候,起心動念,依佛法、還是不依佛法?皈依三寶的弟子,我們如法行,這個才是真正的所謂「見」。
這樣的正知見,是聞思相應,那麼請問聞思相應了以後,要不要去照著它去做?要去做。完全一樣的道理。所以聞思相應的修,你有了這樣的話,才能夠真正一步步深入,到慧,聞思修,聞思相應,有了這個內容,進一步去修,修了以後會見道,見道了以後,再根據這個,才能夠修到徹底地斷盡習氣。所以這裡邊告訴我們一個事實,怎麼樣我們透過聞思去認識自己的煩惱,不過有一點有注意,這個事情急不來的,所謂不急並不是叫大家去玩,不是這個意思,當我們真正想去做的時候,恨不得今天聽見了,下午結果不行,明天要懂,不是這個意思,那的確是要經過鍥而不捨的在這個上面,不斷地在身心上面,去歷練。那你如果真正能夠這樣做,這個結果自然出現。
現在下面我們繼續地看文,昨天已經講了,十二緣起支分差別當中的第一支。整個的緣起是一個總相,總之說,就是生滅相,這裡邊外、內,現在我們是講的內,內的第一個就是無明,就把事實,我們看不清楚,而生起薩迦耶見我執,由於這個,也就產生的行,這個在前面,苦集門當中已經說過,所以前面的都是我們後面的必須要的條件。因為無明的因緣,所以會引發下面的行,就是造作,就是業,現在看文。
【◎ 行即是業,此有非福業能引惡趣,及能引善趣業。】
業有兩種,有一種是非福業,這個非福業會引到惡(?)趣的,還有一種福業,引到善趣的。跟不動業,原因上面講過了。由於無明,產生兩種愚,一種是業果愚,或者異熟愚,就是對如此因如此果,不太清楚。我們人人都希望快樂,如果清楚了這個必然的結果,會找那正確的因,這樣。可是世間的人不了解,常從果上面去求,這個好東西,我要,然後不知不覺當中,為了我,傷害別人,所以這個是惡業。世間上來說,不管你多能幹、多聰明,如果你為了別人,這是善業,反之,只是為了自己,就都是惡業。所以現在我們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就要把自己的習氣拿掉,這是要真功夫。平常我們最不容易做的就是這一部份。進一步來說,這個業感果的道理是了解了,但是為什麼是這樣呢?所以並不了解,這個所謂性空、第一義諦,所謂緣起,因此他會造善業,或者不動業。
【後復有二,謂能引欲界善趣之福業,及能引上界善趣之不動業。】
這個時候就引到,如果善業的福業,就感得人、天,然後再造不動業,不動業就是定業,就是到色界以上的,這個業。所以就這個「行」的相狀、作用來說,那我們就善、然後惡、不動業,無記業是不感果的,無記業不感果,所以不談。然後這個「行」的本質來說,也就是我們這個心體,就是說,善業,惡業,不動業。由於我們造業,所以真正的,造業,業是什麼?思,對吧?一個心所,思、思已業,這是個心所,所以當我們造業的時候,自然而然它會薰習我們的心,因為我們的心來造,所以馬上會在心當中留下一個影響力量,這個影響力量會繼續地增長,所以像世間的種子一樣,所以「行」下面就是「識」。
【26:07】
【◎ 識者,經說六識身,然此中主要,如許阿賴耶者,則為阿賴耶,如不許者,則為意識。】
識,廣泛地來說,六識身都是,眼、耳、鼻、舌、身、意,實際上,這個地方由無明行所熏習的識的種子,那不是前五識,是第六。這個第六,大小乘不同;還有呢,各個部派不同,有的人許阿賴耶識,有的人不許,那沒有關係,這裡主要的就是指這個「六識」。
【此復若愚,從不善業起苦苦果,造作增長諸不善業,此業習氣所熏,現法之識者,是因位識。由依此識,未來世中於惡趣處結生之識者,是果位識。】
這個下面解釋,這個原則上面,就是我們此復若愚,也可以說這個「愚」是前面有無明,無明之行,所以才會愚,假定說我們明見,真的智慧去做的話,那就是不是愚;這個愚分兩種,業果愚跟真實義愚。由於不了解業果,做不善業,造的果。這個造作的時候,當我們造作這個業的時候,它會使得我們心識當中留下一個識種,這個識種,將來叫做因位識,這個因位識,後面假定說再有愛、取滋潤的話,它會感得果,那個叫果位識。實際上這個果位識現起的時候,這個果位識就併到後面的名色一支當中。或者我們說,這個果位識就是後面的「有支」,就是第十支的有支。後面我們會詳細講。
【如是由於無我真實義愚增上力故,未如實知善趣真苦,妄執為樂,即便造集福不動業,爾時之識是因位識。由依於此遂於欲界上界善趣結生之識,是果位識。】
這個同樣的,當我們無明相應的行去造業的時候,或者是愚業果,或者愚真實義,這種狀態當中,造的就是造這部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