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2) 第六十五卷 B面

上日下常法師


名就是心,心理作用,這個無法看得見的,所以我們稱它“名”,“色”就是物質方面的,這兩個是互相互緣,分不開的。所以名色緣色,色緣名色。也就是說,由於這個心,執著這父母的精血的色法,而色法靠心所執持。兩個互相為緣。從這個中陰身,或者從前一生,到下一生。現在那個船也是一樣。那個人要靠那個船渡過去,那個船要靠人把它指揮。這兩樣東西是互依的。這是名色支。

下面那個有個房子。有六個,六處,空房子,這樣,然後這個叫做六處。下面的觸,有了這個觸,觸就是個男女,在一起,我們現在在這裡,大部分都沒有這個感覺,當你直接碰到那個時候,那種感觸。那是非常強烈的。

受,那是種感受,感受是什麼呢?一個人眼睛中了一支箭,有沒看見那支箭?這支箭是中在眼睛裡呀,眼睛是最敏感的地方,所以那個是感受,內心當中的感受。

愛,由於對這個領受是難分難解、永無厭足的,我們通常說醇酒美人,換句話說,那一個人在喝酒,誰在陪酒呢?一個女人陪著酒,他永遠不會厭惡的,我們就是這種狀態。

取,上面一棵樹,上面有桃子,猴子在上面摘那個桃子,它也是一樣,看見那個好,愛的增長,由於這樣的關係。

有,有下面一個女的,女的就是懷得孕了。

生,只要懷了孕,他就會生,下面這個,出生。那個就是生小孩的時候。

老死,最後那個,老死,老死是一個人,背上背了一個死屍,這樣,這兩個是永遠相背的,永遠在一塊的,你只要有了生,對不起,這個東西,就跟著你,而且永遠跟你相背的。有了生,就會死。   

現在把這個流轉,怎麼會流轉?在六道當中流轉的過程怎麼樣呢?由於這樣的流轉流轉,最上面的天,天的左邊是修羅。這個修羅和天之間有個很有趣的現象。這個天上面,在那歡喜園當中,有很大的果樹,這個果樹非常美,果也好。可是那果樹的根是長在修羅的地方;你有沒看見一棵樹啊?妙了,樹根長在修羅,比如根長在鄰居家裡,結果果都掉在我們這個院子裡面,這就是它的業所感。修羅他的福報很大,可是嫉妒心很強,一天到晚跟天戰爭。你有沒看見?修羅下下面,跟上面天戰爭的味道。那右邊是人間,人道當中。再下面,半圈的左邊的下方是畜牲,畜牲所處的世界是跟人是共同的,有山上,有天空當中飛,有地上,有水中。真正的畜生,主要的都在水裡面,都在水裡面。然後,下右方是餓鬼,最下面是地獄,非常痛苦。      

再下面一圈就是中陰身,那個中陰身,右半邊暗暗的,那就是向下,左半邊亮亮的,就是向上。上面我們已經看,中陰身如果有福,向上的,是光明當中,向下的,是黯的,所以你看向下的那些人,倒行著,就是這個樣。還有呢,向上的是不同。最裡邊一圈,那根本是什麼?三毒。三毒,為什麼有三毒?貪、瞋、癡。這裡裡邊三樣東西,蛇、雞、豬,這表示三樣東西,輾轉相生、不相捨離。   

現在把這十二因緣,它下面本來是講分支略攝。我現在就把那個十二因緣,怎麼從因感果的這個過程簡單說一下,了解了以後,我們再看下面的分支略攝、幾世圓滿就很清楚了。說,由於我們無明,不了知實際上,一切都是緣起,而沒有我、我所,因此我們由於執著這個錯誤虛妄顛倒的我,起種種的妄分別,然後造種種的妄行。為什麼要特別加上這個「妄」字,當我們了解了,如理地去思惟,叫正分別,那個正分別,起的正行。那個妄分別是輪迴生死的,正分別跟正行是從生死當中還滅的,這不一樣喔!   

然後造這個妄行的話,這個妄行分三種,如果我們對於業果不了解,造的是非福業,了解了業果,而不了解事實的真實義,所以真實義就是性空緣起,無我,這個時候才會造善業。我們看見,像袁了凡先生、俞淨意公那個都是,不過我們這裡要警惕一下,這些人僅僅了解業果,尚且肯做這種善事。特別是俞淨意公,他起心動念都是為了別人,別人看不見,但是他心裡面會是這樣做,《了凡四訓》也這樣。那我們現在學了佛,我們所了解的比他更多,請問:我們內心當中,起心動念,到底為了什麼?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那些不談。

所以,由於這個行,然後我們就造種種的業,這個業,就是與無明相應的行,惡業,或者叫非福業,福業跟不動業。因為造了這個業以後,自然而然,這個由於我們的心去薰我們的內識,所以就感得一種力量,造了任何一個業,留下那個力量,這個力量留在我們心田當中,所以這個叫識種。這是識種,由於由無明薩迦耶見而來的,這個識種會感生死輪迴的;但是單單停在這裡,不增長,它不會感果。還要增長,怎麼增長法呢?當我們遇緣的時候,一對境,那個緣就是對境,一對境的話,那自然而然,來了。所以我們就會對這個境界上面起不同的感受,通常那個捨,捨受相應的,這種愛,既不是不離愛,也不是乖離愛;換句話說,既不是貪,也不是瞋,這種它不會滋長,不會增長。前面我們共下士的時候講過。現在是很強烈的愛,或者是瞋,而這個愛、瞋,一旦發生了以後,它繼續地增長,越來越強,那就是取。這兩樣東西,實際上還是一種,什麼?跟心相應的行。也就是使得前面因位當中所感得這個因位識,就由於這個造了業以後,不斷地增長,就會感果。所以在下士。我們曾經講過,業有定業跟不定業,什麼是定業?作已,增長。現在我們了解了,喔,這個增長,原來是愛取的滋潤。   

理論上了解了,現在看看,我們是不是能夠把這個理論,對境的時候看看內心當中,是不是貪心?然後是不是這個貪心的,這個老放不下。這個我們不是在文字上面,或者我們這樣說,當我們跟人家辯論的時候,大家覺得很有道理,爭得面紅耳赤,心裡老放不下。請問,拿世間來說,你很有道理,拿佛法來說,有沒有道理?實際上拿佛法來說,看這東西是什麼?愛、取兩樣東西。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但是注意喔,我們凡夫是一定會有的,我們不要因為這兩樣東西就不去談它,可以我們平常的時候要不斷地注意它;因此我們在這裡,一方面能夠修學,一方面注意到總有種種辦法,不令它滋長,這是順便一提。   

這樣的經過了愛取的強烈地滋長以後,這一個識種,就有非常強大的力量生起來了,於是可能造作以後,不定業變成功定業。而這個定業,前面有幾種:順現受、順生受、順後受,對吧?假定這個業造得非常強,或者是你臨終的時候,比如有人提醒,使得這個東西又現起的,那這個業,一定會馬上感果。我們稱這個業,一定感果的這種狀態,這個叫做有支。這個有支下面,到下面,前一生的結束了,這個前一生的結束是因為以前的因緣,到某一個程度,自然到此為止。它下面下一生來的時候,就感得生。   

那麼,生,怎麼生法?生,我們曉得,結生相續。第一個結生相續是生什麼?名色。對吧?所以實際上這個生是一個整個的,而且生也就是在這個,剛才說過,在名色、六入、觸、受這幾支當中所假立的。所以我們也可以說,把那個識結生相續的那一剎那開始,名色下面就是生。所以甚至有了名色以後,下面緊跟這再繼續地增長的話,有六入,或者叫六觸。有六觸了以後,等到那個根有了,色現起了,那是不是觸就現起了?然後再下面受就生起了。所以從那個名色開始,繼續地下面叫做生,生的過程當中,會不會是變化?變化是老,到最後壞就死。所以生跟老死整個的過程,是整個的總相,然後名色、六入、觸、受。這是它的別相。現在清楚不清楚?同樣的道理,你也可以說,這樣的整個的圓滿。那麼下面繼續下去,死了以後怎麼辦呢?再生,生了以後又死,死了以後再生。這個整個地依循著同樣的十二支來轉,所以只要把內因緣的十二支把握住了,是不是整個的因緣總相就把握住了。那我們了解了這個特點的話,說你只要你還是受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那就是在閻羅王的控制之下。   

然後在這地方,無明它所感的,是生死的總報;愛、取是感得的生死的別報。因為有很多東西,這個書上面都講得很清楚,非常清楚,所以我不細講。無明,為什麼就感得生死的總報?無明所執的是什麼?我執、薩迦耶見,所以它行相很細微,這個東西為主,愛取是跟著它來的,所以無明本身,所有的東西都永遠存在,跟著來。就這樣。所以它所感得的是總報,或者總別二報。愛、取感別報。總別二報。愛、取不是感總報的,這兩個不一樣。在這裡,我們也特別地了解一下,這個整個的流轉的狀態,細的地方,以後慢慢的有機會再說。

然後這個總報是由於無明。只要這個東西在,那一定有這個被閻羅王所控制,佛就在旁邊告訴我們,明明這個日月都在這裡,這個裡邊都有它特別的意義,說是真正的光明,遍照大地。不但理論上告訴我們,行動還來救我們,可是我們執著難捨,所以輪迴六道,於是天、人、修羅、地獄、餓鬼、畜牲。這個過程當中,要經過那個中有階段,而且中有階段,你看,上,上到頂上,再下來,而永遠轉。根本的原因,無非是貪瞋痴三毒。實際上,整個的這個十二緣起支的真正的內涵是如此。

實際上這個六道輪迴圖當中的後面,說名色,那個解釋是有問題。實際上有一些是我講的,那時候我自己也不太清楚。現在我今天這裡告訴你們的,這是比較清楚的。所以我第一次去聽,聽老師,校長講的時候,有一些不甚了了,後來我再去問,那以後,不但校長有仔細地告訴我,然後我也參考一些其他的。作意真正地來說明的,今天主要的講的內涵,是比較清楚。好,那我想今天就到這地方。


《廣論》183頁,從十二緣起門當中思維,從這個思維,希望能夠發起這個求解脫。這個十二緣起門分四支,就是十二緣起支,每支每支的,個別的行相,上一堂課已經講過。這個十二支,整個地來說,昨天講,那是流轉生死,雖然它從無明支開始,實際上真正說起來,從我們現在最主要的這個因,這地方開始。他在流轉當中是沒頭沒尾的。永遠這樣的循環。所以我們今天講,第二支分略攝,也就是把這個十二支,我們再把它簡單地歸納起來。平常所謂,既然緣起的話,是怎麼從緣而起,或者我們說,因果,這個因果之間的輾轉的關係是什麼樣?黑板上有個圖,那個圖也就是書本上頭講的。這是因為如慶他很認真的去把那書本上那東西,把它用一個表列出來。這樣自己看起來更清楚。原則上面,諸位同學如果你自己願意做,那樣最好。你很清楚了,那不必做。否則的話,你做完了以後,幫助我們去理解。這個是有滿大的效應的。現在我們看文。

p. 183 (7)

【◎ 第二支分略攝者。如《集論》云:「云何支分略攝?】

首先說,引那個《集論》,它那個十二支,怎麼把它概略地、又簡化地,把它簡化,這地方分成功「引」跟「生」兩重因果。每一個有能引跟所引,能引就是因,所引是果。能生是因,所生是果,

【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

那是分成四支。十二支分成四支了。這個四支,每一支包括些什麼呢?

【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

三支,

【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

這第一個,下面,

【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這個就是十二支,攝為四支的時候,每一支當中,包括,相當於十二支裡哪幾支。能引支,就是無明一支、行一支、識一支,實際上那個識,我們稱它為因位識。應該說是兩支半。那麼所引支呢,怎麼從因變成功果位的時候,那就是變成所引支。所以這個下面是說,名色、六處、觸、受,應該是四支半。這個我們從細的地方去看,了解一下,這樣一來的話,下面有個問題。我們看一下。

【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

說前面這樣的話,那豈不是能引到所引是一重因果,然後能生到所生是一重因果,這個到底是兩重因果,這個引跟生,不是兩重因果嗎?它是,我們有情就是這個最主要的呢,十二有支是我們一切有情輪迴生死1當中,輾轉相引的因果關係,這個有情我們看得見,好像從前生到今生。這不是一世嗎?從前世的因,到這世的果。怎麼意思呢?所以說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還是顯兩重呢?從十二支的輾轉,過來,說說兩重。平常我們感覺的,好像前世的因,到這世的果,然後這世果現起,我們又造因,到下一世,而這個上面說是兩重,到底是一重還是兩重呢?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說

【若如初者,則已生起果位之識,乃至於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

假定是一重的話,那前面能引到所引,那個是一重因果了,這個能引是無明、行、行的因位識,這個是能引。能引的到所引,所引的是從果位識、然後名色、六入、觸、受,這個是一支,乃至於受,到了受以後,怎麼後生愛等,這個愛又變成另外一重因果,那怎麼講呢?不是十二支了,不是十二支了,對吧?那愛取有生老死,這後面就沒有了。就只有七支了。所以說,假定是第一重只求能引所引這重因果來看,那後面七支沒有了。

【若如第二,】

第二就是能生到所生這個因果關係。

【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前因果中缺愛取有。】

說後面那個因果,兩重因果的話,那前面那個,也就是從果位識開始,名色、六入、觸、受,等等,受下面的話,再下面這一生,再下面,所以在生這個,前從“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的因位識,這個是,能生到所生的一支,所以這個裡邊又有缺一個,前面是無明、行沒有,那個是,因為這個是因,感得這生、老、死,後面當中缺愛取有,這又同樣的,一樣不是十二支,這個要回頭仔細去看一下,但是我們把這文看完了以後,把整個的,三世,兩重因果的基本概念弄清楚了,那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那才會了解這個文。所以現在大家先不妨把那文,簡單地看一下。不過,我有一點要說明的,並不是我講完了以後,諸位馬上就能夠清楚,如果你前面已經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在這地方,那我講完了,大概有一點基本的概念。關於這個部分,我是花了很多年的時候,實際上當然中間停掉了,並沒有全部精神放進去,就是說,所以花很多年,就是我最前一次,包括上次講的時候,還是很迷糊。但是我要想要去認識,不斷地去在這地方找、看,不懂,看得總是有一點迷糊的地方,後來一直聽見幾個真正的法師,善知識的引導,然後,經過了好幾次以後,聽見他們講了以後,腦筋當中有比較清楚一點。我再去看,這樣,所以我自己經過了很長一段時候,才大概把那精要的地方弄清楚。那我現在先把這個我是怎麼弄清楚的概念,跟大家說一下。  

第一個呢,就是說,也許你們當中有絕頂的,天份很高的,像佛陀一樣,什麼都不要,抬起頭來一看月亮,成佛了,我相信你們有這種人,像六祖大師,一聽,當然一看書,馬上開悟了,有這種人,否則的話,的確我們一般人,是凡夫,沒有善知識的引導,是絕無可能的。這佛的自己的智慧叫無師智,佛是不要老師的。如果是你們自己是等覺菩薩,那不要老師,當然還有一種獨覺,他自己有,也是。一般人,最好的是靠善知識。但是這個善知識之所以為善知識,並不是他學問高,而是說我有很多的條件,然後有足夠的信心,這些條件都要具足,然後願意很恭敬謙卑的去求,自己資糧如果能夠淨除罪障、集聚資糧,那個時候他跟我們講,我們就比較容易懂。  

再不然的話,就是雖然我們也恭敬,然後也有信心,聽了以後不一定馬上能夠懂,可是我們聽完了以後,還不斷地祈求、淨罪集資。這個都是《廣論》上說過的,這三個:於師長、本尊或者佛菩薩,多方面的祈禱、祈求;然後把我們所學的這個,不斷地去運用,淨罪集資,這樣,各方面的;然後無垢的經論,對正確的經論,數數地去看。經過這樣以來的話,自然很多比較深奧的道理,我們就了解了。   

在講這段之前,我為什麼要引用,說關於十二緣起,在《華嚴》第六地說得很清楚,也就是說,平常我們,在這裡尤其是,目前我們有個誤解,說小乘講四諦,然後緣覺嘛,講十二因緣,那我是個大乘菩薩,不講這些的。講六度萬行的。就這樣。實際上是這樣嗎?假定說菩薩講六地萬行,那一個六地的菩薩,真正見到的,見這個東西,那不是不合道理了嗎?何況在我們漢地來說,我們尊重《華嚴》是王中之王,最究竟圓滿的,而且一個六地的菩薩,就是這個真正的錯誤的見到的卻是一個二乘緣覺覺的道理,那到底是你對,還是經對?這是我這地方的簡單的說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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