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 60B
上日下常法師
說這個異境上面沒有心,你怎麼會判重罪呢?第二問因果差別。那這兩個當中,說這個因果當中,到底是怎麼一個算法呢?我們細看那個文就會瞭解,這個內涵,看115頁,
第一端 問異境無心
現在問說,你現在來殺的另外這個境界,沒有心你怎麼結法的呀?
戒疏云『問、本殺王時、但作張解、無殺王心、何因得重。
他的問題就在這裡了,說你殺王的時候,你只是把他看成姓張的,你並沒有殺王的心,既然沒有殺心,怎麼算是重罪呢?前面不是說過嗎?真正造罪呀,這個身口的行為是具,造罪的主體是在意,心!現在既然沒有殺的心,你怎麼判罪,而且還判成重罪?這個是問題現在回答,
答。張王非罪緣、人是殺境。雖無王心、然有人想、殺緣既具、何得非重。
這個回答了說,在這裡真正的罪,判罪的根據所謂罪緣哪!不是在張或者是在王,這個是主要的判罪的根據,說這個重罪是什麼?只要是人!殺的人就是重罪,所以說現在人是所殺之境,雖然你沒有殺王的心但是你有人想,所以你想的是殺的人,現在是殺了人了那既然殺的條件因緣具足了,怎麼不判重罪呢?下面引證
是故律云:男想、殺女。佛言、上罪。可以類之。』
所以律上面有這樣的說想去殺一個男的,或者要去殺一個人,你把他看成一個男的實際上是女的,佛說是罪而且上罪根本罪,因為這個人想不差,從這個地方來看男女這樣張王亦然,那麼下面這個解釋我們看一看,
行宗釋云『初問。以心境既差、理非結重。 答中、初正答。望張境差、望王心差、故云非罪。
那麼這個地方這兩句話說一說,現在我們作任何一個罪,犯任何一個罪一定有他因果相應的,說現在這個裡邊不是像本來這麼單純,你要殺某人殺了某人了,現在你要殺某人結果另外一個人來了,這個差了兩個,那這兩個你要把他弄的清楚,說第一個從張的那一方面去看,從張那一方面說望張是境差,他那個張不在既然張不在的話,那個境界那個所對的境戒叉開掉了,這個既然叉開掉了那怎麼說有根本罪?當然沒有!好!那麼另外一個從王那一方面來說吧!從姓王的人來說本來沒有殺他之心,就是這樣!所以這個叫心差,所以他問當中說何因得重?說不應該有重!這個原因是這樣,那麼下面來回答說
張王是別、人趣是通、今就通結故成殺重。
是的!上面兩者是沒有錯,姓張姓王這是不同的,但是現在判罪的是指人趣而言,不管姓張或者姓王都是人,這個是共通的,因此就共通這一點來說怎麼不是重呢?所以最後的結論是判成殺了,只要殺究竟了就成重罪,那麼最後呢!
是故下例證。』
這個清楚。下面有一行下字,上面這個小字很重要,
準上疏文、似殺戒於人異境不開剋心。若據下別簡性重章辨錯誤文、錯者亦開、誤者乃犯。
從上面這個地方去看的話,說對人異境哪,這個不開,這個譬如說另外一個人來了以後,你殺掉了,對不起,不開許的你還是犯,但是從下面另外一章當中,叫別簡性重當中,他又有個不同,有的開有的不開,錯是開,誤是犯,這個到下面的時候再細說,不過我們這裡注意一下,這個在下面127頁,反過來,我們到127頁的時候,我們回過頭來從這個地方兩個對照,對照一下那就清楚了,這個是第一端就異境無心。
第二端 問因果差別
第二端緊跟著說,問因果差別。這兩者當中凡造一個罪,他的前因後果互相交涉那麼怎麼個算法?所以這個說一下因果差別,
戒疏云:『問:本殺王罪重、乃取張因而成極果、為望張邊別有方便。』
這個是問的問題,說現在你本來要殺張,現在殺了一個姓王的人也判了個重罪,豈不是最初的時候,你起心動念,說信的這個方便,說這個因地當中,你這個因地當中,豈不是要殺姓張的人,所以說取了拿要殺張的這個因,今天跑得來,做了要殺王的這個果,這個因果怎麼個算法?那麼在張那邊來看,他還有沒有其他的方便呢?那麼這個下面的解釋
行宗釋云:『初敘問,意謂果成因沒、應無方便。古有異解、故問以決之。』
這個原因是,什麼叫果成因沒呢?換句話說,這個因果本身有他的必然關係,我舉一個例子你們就瞭解了,我現在拿這塊布作成這件衣服,那麼這塊布是不是作成這件衣服的因呀?是不是?是的!當這塊布的因作成功了這件衣服的果了以後,這個布還有沒有了?沒有了!是不是這樣呀?那麼既然沒有的話這個裡邊就有問題了,你現在殺張的那個因跑的去殺了王了,那麼這個上面對張來說怎麼辦?對張來說怎麼辦?因為他那個因用到王身上去,對張豈不是沒有了?是不是這樣?反過來說呢,對王來說你這個果、因之間豈不是又有一個,就是不管你用到哪裡,用到這裡這裡不對,用到那裡那裡不對,是不是這樣?你只能在這件事情當中,這個因果本身指有直接了當的這個相關的,所以這個問題就在這個地方,那我們現在看下面,看下面回過頭來就很輕易的瞭解了。
戒疏續云:『解云,張王姓別、人境不殊。重果位同、輕因相等。故攬張因、用成王重。
這個地方說張跟王是兩個人,所以他姓是個別的,那是不同的兩種,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從總的人來看他們同樣是人,所以從張王來說這個固然有別,從人來說沒有什麼差別,你要去殺這個人現在雖然殺了那個人,你殺的因地當中也要想殺一個人,果位上面也殺成了這個人,所以重果這個位次一樣,反果來呢!這個因!同樣的人想!想殺人,那個也是人想!想殺人,所以輕因相等,所以在這樣的原因之下可以把先想殺張的這個因哪!用在這個姓王的身上,實際上這個裡邊還有細辨噢!實際上還有很明細的辨,再下面我們一步一步下去就會知道,所以這裡馬上引一個實際的例子,
如律本中、列過五因、用成五重。』
這個律當中有這麼一個,說偷盜,偷盜,根據律當中,盜過五錢就成為重罪,所以說因地當中他想去偷的是過五錢,過五錢,結果偷的時候只偷到五錢,那跟原來的因不一樣,他本來譬如說我想跑的去偷他十塊錢,結果只偷到五塊錢,那麼同樣的情況之下,這個因是不是不太一樣呀?嘿,結果律當中判說重罪,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換句話說,只要這個因位跟這個相應的話,那可以就這個因移到這個上頭,就現在前面殺這個兩個人,一個姓張一個姓王不同但是人是共同,所以這個東西拿來作為一個例子來說明,在這個裡邊好像說清楚了,實際上下面還有問題,我們繼續看戒疏,那麼行宗記的解釋這裡不解釋了,實際上剛才的說明已經夠清楚了,你們聽清楚了只要看一下這個文就很容易明白。
戒疏續云:『問。既攬張因成王果者。本立境差方便。今因成果、無境差矣。』
這個問的很有意思看一下,說是的!好!那麼你說的沒錯,既然把殺張的這個因哪!把他用來作為殺王的這個果已經判了罪了,不是剛才說嗎?這個果成因沒!果成因沒這個因就沒有了,既然是沒有了那你不是本來這個地方就要立境差還有個方便,現在這個因已經用了果了,那麼這個因所謂還有這個境差這個條件不是沒有了嗎?對呀!所以下面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二今解三、初難破。
就是說遮難,說他上面那個不對,
以攬因成果、果成因滅、境差不立。故知非矣。』
所以單單上面的說明還不夠,因為拿這個因成了個果,這個因既然成了果,這個因就沒有了,那麼前面說這個境差,你怎麼安立的呢?就不對啦!
現在再看翻過來116頁,凡是這種問答,假定我們事前有比較多的好好的互相來討論一下,那我們就會很正確的深細的瞭解這個,那麼更進一步來說呢,因為我們在這裡經常從《廣論》上面,瞭解了這個《廣論》上面,這種當年印度這種真正的菩薩祖師們,詳加論辯的這個抉擇,實在是有絕對重要的關鍵在,那麼我們現在學過了這個,在此再去看祖師的這種問答,就很容易瞭解,這個裡邊一定要辨別的絲毫無差,所以說再向下去的時候,諸位事先先看一下,那麼這樣經過了事先的看先論辯一下,臨到這個境界上面一說我們就很清楚。現在我們看文,116頁。
戒疏續云『今正解云:
喔!現在告訴我們正確的整個的對這個問題的解答,說:
人趣乃同、形者有異、不攬相成。
嘿,他前面說攬王,不是,攬張,把那個想殺張的這個人,用在姓王的身上,實際上是不是?不是。什麼呢,這個人趣,就人那一點來看是共同的,可是這個人當中的形,乃至於他的姓不一樣,一個姓張一個姓王,實際上這個判王的這個罪呀!不是攬!攬就是拿,不是拿姓張的這個因來成的,怎麼會呢?下面說
與王未交、屬前張因。對王已去、別起方便、即攬王因還成正果。
這是第一個!說是的!你要去殺的時候本來心裡想說殺姓張的這個人,那個時候還沒有遇見姓王的,所以你那個殺的心是什麼?殺的心是殺張之心!所以這個殺心的因是屬於姓張的,所以這個時候這個心在,結果呢!到了前面遇見了這個人,這個人是姓王的人,從那個時候開始你說嗯!看見這個人我就把他殺掉,所以那個時候你所對的只要是人,是別起方便哪!還是就你所看見的,正看見那個人身上面你覺得嘿!這個人來了我就把他殺掉,所以說即攬王因哪!成就你的你看見的這個人,你把他一刀殺下去,所以你那個時候的心理狀態,跟你完成那個殺的行為的因果之間沒有差,那麼這是一個。下面,
本境張因、壅住方便、號此方便名王境差。』
現在說明這個境差,為什麼這一段當中叫境差的理由,本來你想殺的姓張,那麼由於你去的時候還沒有遇見王的時候,是!一心一意想殺張之心,人!人想!有殺心!這個因是不是有罪呀?所以本說張因,那麼去了以後你看見一個人把他殺掉了,可是對張來說你並沒有完成,由於這個姓王的這個境把你叉開掉了,所以姓張的這個人哪!到此為止!所以這個時候前面那一段要想殺張的這個因並沒有結果,於是這個因叫壅住方便就停在前面起方便,這個方便也就是判罪當中的人人想有殺心!這到此為止,所以判這個對人殺心那一點來說判他個重罪,那麼這個情況叫什麼?境差!特別講王境差!就是姓王的這個人跑的來,把你完成究竟的這個罪呀!叉開掉了,如此!那麼現在這麼一來的話,因果之間就非常清楚非常明白,所以這一段叫問因果差別,從這個地方我們也看的出來,前面一看好像,嘿,對,實際上經過祖師的問答一說,啊,一目瞭然!當以前我們剛開始學《廣論》的時候,大家也許不太習慣,而且往往會覺得好像他們怎麼會有這樣的論辯呢?實際上我們今天回過頭來看,我們自己以及祖師們,豈不是也是如此,這是他用另外一種形式出現,所以往往很多地方說提出來那個問難,實際上那個問難,也就是詳細的辨明,彼此之間細緻的內涵,務必使我們對於佛說的經典的義理,絲毫無差,能夠有絲毫無差的認識照著去修行,才有絲毫無差的結果,反過來你弄錯了,就出毛病,那麼這個是這個地方說到戒也提醒我們一下。
下面繼續他說,解答了還不滿意,還要繼續的問難,說還有問題。
戒疏續云:『問、不攬張因以成王果、何故律文攬過五因成五重果。
嘿說好!你現在回答說:並不是拿殺張的因作為殺王的這個果,是這個因果的,既然這樣的話前面舉這個例子當中,說律文當中曾經說:你去偷人家東西本來你所希望的過五錢,結果你偷的時候只偷到五錢,那麼這個時候兩個不一樣呀!這個你怎麼說呢?這個又怎麼說呢?
答。彼以同損一主、元來有心、故得相成。張王既別、何得例也。』
他回答了,說是的,沒有錯,你說的這個果跟過五錢不一樣,可是你要想偷的對象就是這個人,還是這個人,損害了這個人就他的主人邊還是一樣,所以說同損一主!你本來就有心所以在這個上面可以相成,現在張跟王兩個人形是相同,但是的的確確一個姓張一個姓王,這兩個看起來似是而非好像對,實際上細辨的時候裡邊就有差別,就這兩個不能做為真正的例證,從這個地方看你看這個祖師啊!深細!非常深細!非常深細!那麼下面有個解釋我們看一看,
三釋防中。
就是妨難!就是人家提出來,
以向古師執此為例、須為通之、令無後惑。
那麼我們道宣律祖所以這麼一再說明,因為道宣律祖那個古代的祖師們,往往拿這個作為例子,實際上這個例子裡邊還有一點點問題在,你不深細的抉擇看不出來,深細的抉擇的話就有這個問題,所以在此說一說,使得以後遇見這個問題,以及後來學的人對於這個瞭解的清清楚楚,
答中。顯示境有一、不例可知。
這個回答當中就告訴我們,所對的境界,一個是同一個主,所以一,一個是兩個人,所以異,這兩樣東西,既然不一樣,怎麼可以拿來作比例,這個比例是說比喻,他可以比的那一部份,這是我們要瞭解的。那麼前面二類說過了。再下一個
1.6.1.4.1.3 指廣
關於這個人異境當中,還有其他的說廣泛的說明,
戒疏云:『昔來諸師、於人異境、更立諸相。通列六緣、中加疑想用分多句。事理境心、不無其致。』
下面這個行宗的解釋,就是解釋上面的,我現在就把戒疏解釋一下你們就瞭解了,說以前歷來古代的祖師們對於這個人異境呀!除了上面說的以外還有其他的條件,把那個其他的條件的行相說的更多,而現在這個地方也引出來說,這種情況之下通列六緣!平常一般情況這個殺來說人也人想,二有殺心三起方便四前人命斷,五!現在他下面又加個疑,所以通列六緣,中加疑想用分多句!因為加了個疑以後那對不起這個裡邊又增加了,本來是五緣現在變成六緣了,那麼這個裡邊有差別,所以在這個情況所對的事以及這個理呀!裡邊確確實實不是沒有理由,那麼現在我們看一個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諸相即下六緣及餘句法。
諸相就是下面的六緣及餘句法,
一是人二人想三有殺心四興方便五命斷更加第六疑想、以殺但五緣故言中加也、復於疑想分出句法。
平常我們只立這個五緣,復於疑想分出句法!那麼這個疑跟想不同,所以這個疑是一類想是一類,有所差別分開來,我們現在分的
且依首疏,
那個首疏就是智首律疏,智首律師說的疏,這個智首律師是我們道宣律祖的師承,就是他的師長,那麼這個情況之下所謂三趣!前面我們要想殺那個所對的有四種可能,一個是人其次非人第三畜生還有杌木,那麼這個裡邊三趣各有五句,所以這個人非人畜生都有五種可能,這個杌木是個無情,杌木就是一塊木頭,這個木頭不一定就是說,換句話說,無情的東西,這個裡邊只有三句。
三趣各有五句、杌木非情無境強義但有三句、總十八句。
前面三樣五句三五一十五,後面這個杌木無情這個三句,加上十五句,總共十八句,
文中但云人異境、至於作句則通四境、今備列之。
現在這個地方說,人異境,實際上還有其他的,其他的非人什麼等等呀。所以他下面把那個句子立出來,我看一下,下面那個表,116頁到117頁那個小字,先看一人趣,二非人,三畜生,四杌木,人趣當中有五句!想心二句疑心三句,這個我們看一下,想心二句呢,一境不強而殺,二境強殺不得,這個換句話說,人,人想有殺心跑得去,要去殺的時候呢,他對方那個境界,不如你被你殺掉了這是一種狀態,還有對方的境界比你強不行,殺不成,那怎麼辦?所以我們看一看,說這個異境當中,一個境不強,被我殺掉了,那個現在殺掉了,就是姓王的王人,這是一個根本罪,因為你殺掉了,所以判你上罪。
| 一人趣五句 | 想心二句 | 一境不強而殺 | 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根本上罪 |
| 二境強殺不得 | 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境強中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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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心三句 | 一境不強而殺 | 同上 | |
| 二境強殺不得 | 同上 | ||
| 三疑故善心息 | 張人境差中罪 | ||
| 二非人五句
三畜生五句 |
想心二句 | 一境不強而殺 | 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無罪 |
| 二境強殺不得 | 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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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心三句 | 一境不強而殺 | 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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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境強殺不得 | 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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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疑故善心息 | 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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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杌木三句 | 想心一句 | 境不強而殺 | 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
| 疑心二句 | 一境不強而殺 | 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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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疑故善心息 | 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