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 64A

上日下常法師


雖然是舉離處了不犯罪為什麼?不稱你的原來的所期望的本心,所以雖然你離開了,舉離處了,不是你的本心,因為不是你要的東西嘛!所以這個有所本主,因為你對於這個東西,你本來就沒有心,所以心不對境,那個有什麼過錯呢?下面這個就是來了噢,當你拿回來一看,嗯,弄錯了,那個時候怎麼辦?要還去。這個表示你的確沒有盜心,結果弄錯了以後,你不還,說那那那拿回來就算了,那個時候就成了重罪,現在這個地方就很明白的告訴我們這件事情,所以這個盜的特徵,那麼我們在這個地方就看一看

行宗釋云:『二明小漫中有二、初示起心。 及下二明造境三、初判非犯。境交是錯、想轉即誤。若得人物犯重無疑、若非畜物則開無犯。

那這上面告訴我們,

不稱下次釋所以,

為什麼不犯的原因,

初句示心非。

第一個說你心本來也不想拿這個東西,

言不稱者本期在人故。猶下三句明境非。屬本主者猶是非畜物故。心等四句雙結。後下三明後犯。

錯誤的時候犯,等到你後來知道了,錯誤了,不還的話,那個就不對了,

前開離處、後知起盜則非所開。

這個是原因,那麼下面有一句話,

非畜中罪下罪、望盜云重。』

前面屬於說後方成重的話這是什麼?從盜心方面來判的,真正盜的盜的非人物畜生物的話,這個或者是中罪或者是下罪,這個在這個地方我們也要弄清楚。

戒疏續云:『二對人趣辨錯誤者、俱亦非犯。

這個只對人趣來說那是更專門的,那下面說明錯誤都不犯,

如欲盜張、忽得王物。既非所期即是境差。物非本物又是想差。

那麼在這個就算人趣當中,你剋定要盜某人的東西,結果得到了另外一個人的東西,境也差然後想也差,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俱不稱心,

據此為異、境不稱心。後物無心、心不當境。

以這個來判的話呢!這個境不稱心,你對後面的物沒有盜心,所以心境不相當不犯,所以

故錯與誤並同不犯。』

我們就看一下這個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二對人趣中三、初標示如下。

那個標示就是人趣,那是談剋!人趣當中,剋定某人的話,那麼錯誤都不犯,這個是說明,如下!來舉一個例子說明,這個不犯的行相,所以

次顯相又二、初示心境俱差。

這個裡邊有分二部分,

據下二明開犯所以、

說為什麼說不犯的呢?這個原因!

初二句躡上境差。據此為異者本期張人故。境不稱者得王物故。次二句躡上想差。

那這個容易明白,

故下三結示。』

所以說最後錯誤通不犯。最後戒疏這個剋心當中,一個比一個細,

戒疏續云:『三對同主辨錯誤者、俱非犯也。

那麼前面是盜張人之物,結果弄錯了拿了姓王的東西,現在呢!尤其是特別的盜噢!我要盜姓張的某一樣東西,所以說對於同樣的一個主人,除了每一樣東西以外,其他的不是我要盜的,因此對於同樣的這個人,其他的東西來說這個裡邊就有了錯誤了,如果在這種情況之下,那麼這個錯這個誤呀!都不犯、都不犯!那個下面就舉出

故善生云:盜金得銀,還置本處,不得盜罪。

前面是舉這個例子說明,這個地方舉經上面來例證,囉,就是這樣,那麼經上面佛判的很清楚,說我要去盜某人的金子,結果拿回來一看是銀子,這個不是我要的,雖然舉離本處,你把他送回去,說還置本處不得盜罪!當然前面已經說過了,如果你盜回來一看,這個是銀子,唉,那說偷好好好銀子也好,那完了!這個就是一個當了這個心,

如律、男想盜女物者犯。據漫心也。』

但是律當中說你得了這個別的東西不犯,那麼律當中又說你想偷男人的東西,結果偷了女人的東西,他律上面為什麼判犯呢?那說這個判犯哪!說漫心!就是這樣,這東西主要的在物不在人,你只要去偷東西偷到這個東西,雖然你想嘿!某人有這個東西,結果你跑的去不是某人別的東西,還是稱你所期所以這種情況之下犯,這個地方就是一一的說明。

行宗釋云:『三對同主中三。

那上面這個分三部份上面這個文,

初通標。 故下引示。

第一個通標!整個的說明,故下引示!就是善生云這個,

得銀許還、則知離處不即成犯。知銀不還、後心自結。

這個很清楚,所以等到你拿回來一看,曉得這是銀子,不是原來所盜的金子,就是還了不犯,不還那麼那個時候,後面所起的心,跟原來的心不一樣,所以這個犯是從後面起心來結的,像這種地方呀!他都是很明確的一一交代出來,

如下點異。

那為什麼要點異呢?假定有人說善生經上說盜金得銀這個不犯的話,那為什麼律上面說你要去盜男人的東西,結果得了女人的東西,這個律上面說犯了呢?這個不是個疑問嗎?所以他就說

律文結重、似不開誤、故須引決與上無違。據漫心者謂小漫也。』

這個文字很容易懂。

行宗云:『『前之三門。初是漫心兼含大小、後二剋心別開自他。又前對異趣、二對異人、三約異物。』

這個很容易懂,今天就到這裡。

那我們看《南山在家備覽》那個別簡性重那一章,當中的第三項殺在132頁。

1.8.2.3 殺

戒疏云:論殺戒者。漫無所寄、三趣同害。及至行事、不稱初期、雖有少乖、不防本不害意、故使錯誤同成一重。

那麼第一段,上面的婬盜已經說過了現在看殺,這個論殺戒!同樣的大漫小漫跟剋,那麼大漫就是說他並沒有特定所寄的目標,而是所有相應的他都要害所以三趣同害,那麼及至行事!到真正臨境的時候不一定真正的能夠譬如說,他原來的動機原來是準備對這個什麼?可是他這個殺的心並不只限於這個,他雖然譬如說我們像,我們現在今天這個地方呀!山地我們常常看見有這種陷阱呀!擺在那個山上的陷阱呀!他也許他的目標是捉什麼?但是他隨然是捉什麼可是其他的來他也要,這樣所以其他東西來不是稱他真正中心,可是對於其他東西也有害意,所以不稱初期!跟他所期的是有少少的乖錯,但是並不影響他本來害這個對方的意趣,所以不管是錯是誤都成重,那麼換句話說,這個重就是根本罪,那麼下面呢!

若論剋局、但是一緣。造趣行害、相應成重。

那麼其他進一步就論哪!這個不是說大漫,就是他有剋定的目標,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他所緣的有一個特定的對象,在這個時候,對於所害的這個境界,跟他原來所期相應的那成重,不相應的還不是,那這個是指小漫而言,

若非本期、則非殺境。及往加害、境則交涉或以迷忘、非畜雖死、不稱本期、又無殺心、錯誤不犯。』

那麼下面一段就是並不是他所期望的,既然並不是他所期望的,所以那個時候也許有錯誤兩種狀態,所以臨境的時候境有交叉而錯開,然後心有迷忘誤此為彼,而不管是錯是誤,對被殺的這個對象他並沒有殺心,所以這個時候不稱他本來所期的,這種情況之下不犯,那麼下面行宗的解釋就是說明上面這個,只要自己看一下就行。

戒疏續云:『二就人趣 以論錯誤。

那個就是純粹是論剋,上面是大漫跟小漫現在論剋,

如剋心害張、不欲害王。現境歷然、心緣亦別。及以殺具害張之時、而彼王人忽然與我刀輪相應、王命雖斷、由非心故、錯則不犯。

這是第一段那麼現在這個就是小漫,不是小漫是剋心,針對著人而且人當中還針對著某一個人,所以這個是剋心,那麼說他一心一意害這個人,他本來並沒有害姓王的這個人,而這個境界王是王張是張,他心目當中也分的很清楚,他要害的是那個張不是那個王,等到他臨殺的時候忽然之間出現那個王的把,說不定就這麼舉個比喻吧!我正舉刀的時候,那個王奔過來,那個王的撞過來把那個張的撞倒了,我這把刀也下去就是這樣,這種境界對於現在說殺人,當然這種事情也少遇,我們常常有走路的時候你走過去,正好你走過去的時候,正好有螞蟻,或者小蟲爬到那腳底下,你簡直沒辦法,就一腳非下去不可,所以你就把你踩下去,那個轉變成現在這個地方的這個王人你就瞭解了,這種情況之下,那個王雖然被殺掉了,但是決不是心裡所期,這個是錯,這種錯不犯,那麼誤呢!

若論其誤、張去王來、緣王張解、加害者犯。若望後王、雖非本期、以心不了、緣此謂彼、既人想不差、殺緣具故、雖誤犯重。如上方便已為分別。』

那麼至於說誤呢!跟前面這個錯有所不同,這個錯是現境歷然,眼前這個境界很清楚在這裡,誤不是前後相差,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那個姓張那個人離開了,王的人來了,而殺害的人把姓王的人看成是張的,那麼把他殺掉,本來對姓王的人來說,並不是他要殺的對象,只是那個時候的心裡邊弄不清楚,把他迷誤了,以為姓王的人是張,可是這個情況之下人,本身他這個概念很清楚,王也是個人張也是個人,看的很清楚嘿!是這個人,所以他殺下去的時候人想這個概念這個沒有錯,這個沒有錯!這個人想這個心是跟他殺的這個心相應的,只要殺下去那就出毛病,就會犯所以誤也犯,犯重的就是犯根本罪,

即境差方便中者。見本篇前闕緣不成章、顯相中、第四境差文

那麼這一點在上面闕緣不成境差當中,闕緣不成當中第四境差就專門辨這一點,這我想我們已經瞭解了,所以如上方便已為分別!就是指這一段話,這個瞭解了下面行宗的解釋也就很清楚了。

行宗釋云:『二就人趣中二、初總標。 如下二別釋又二、前釋開錯為三、初明標心。現下明對境。張王並現故云歷然。期意在張故云心別。及下示錯相。 若論下次釋誤犯為三、初文斷犯。若下釋犯所以。如下指廣。即境差方便中。』

這個行宗的解釋也就不說了,只是我們自己去看一看,那麼看一看譬如說標示,示的時候又分初中後!這個我們一方面用來瞭解這個文字解釋,一方面也可以看的出來古人祖師們觀察事情分的這麼仔細,標出幾段每一段說特別就意義!他為什麼這樣標的?那這個就是細細的下工夫的地方,去研閱的時候要這樣去看他,那麼這是第三項殺。

1.8.2.4 妄

戒疏云:『論妄語業、異趣通辨。錯犯、誤非。 漫心無簡、錯誤隨犯。』

就妄語我們也是剋漫分開來講,先講這個漫後講剋,這個漫當中也同樣的說有大小之別,那麼談妄語,我們也說異趣通辨,就是那漫剋,對於這個異趣來說錯!錯犯,誤!誤不犯,那麼漫心的話不管錯、誤都犯,下面的解釋我們看一看,

行宗釋云:『初明三趣二、初明小漫。

就是錯犯誤非,因為本來想騙人,

本欲誑人、非畜境交、錯亦隨犯。前後互差、境想開迷、故誤非犯。

這個是上面一段文,說這個三趣當中分二部分,小漫本來是要想騙人,那麼那個時候非人畜生臨境交叉來了,可是那個時候自己有犯心,對境說得很清楚,那這個時候錯!犯了!誤呢,換了一個時候,所以前後互差,那麼心裡面也把前面的事情又弄迷糊了,譬如說我要說這個,前後換了一個境界了,說成那個了,自己把所說的內涵乃至於弄錯,所以這個誤不犯,這個誤不犯!我們可以舉一個實際上的例子,戒當中說大妄語,大妄語指什麼?說我已經證聖果了。這個是大妄語,非常嚴重的,但是如果增上慢的人不犯,不犯重罪!什麼叫增上慢?他並不瞭解我真正感得的這個情況,譬如說經論當中就有這個,有人證了四禪,那個禪定以為得了四聖果,說嘿,我得了果了!他並不是有意騙人,而是對於所證的內涵迷誤不清,這個叫增上慢,那麼這個情況之下,不犯那個根本重罪,那個就是說誤所以開的原因,就是這樣沒有犯那個根本罪。

下二句明大漫。』

下面二句呢,大漫!大漫當然前面已經說過了,這是第一段。第二段呢!

戒疏續云:『二對人趣、錯誤俱犯。由詐顯道德謀誑在人、表聖招利境損義一、但使言竟、錯誤同重。』

這個說明什麼?說對人趣來說不管錯、誤都犯,為什麼?他的目標在哪裡呀!在詐顯那個自己說有道德他謀利,所以表聖招利!對這個所對的境損還這是同樣的,只要說清楚,只要說的很清楚,那錯也犯誤也犯,所以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二對人趣中。亦即小漫。準知大妄不開剋心。』

大妄語不開,那麼下面他有個說明的,下面那個說明對我們蠻重要。

戒疏續云:『三就所稱凡聖二法。

看噢!那麼現在我們妄語當中有犯法,

心欲說聖、口錯稱凡。既非聖法、前無所損、故錯非重。

這是第一個,我心裡想要說的嘿!我已經證了聖果了,但是那個時候說錯了,說錯了以後這個時候這個錯的內涵,既然不是聖法那麼對於前人無所損不犯,在聖法當中呢!

若就聖法明於錯誤。如善見云、錯說三四禪皆同一重。』

雖然說錯了,同樣的還在聖法,那麼這個還是同罪,就像我們前面說無主疑當中,這個無主想當中,有這麼一段,你把他無主想不犯,可是這是從犯不犯明,本來是人的,你把他想成非人畜生的同樣的迷,想的非人畜生的就犯,清楚不清楚?同樣的這個地方也是一樣,那個聖法說成凡法了,那不影響,可是三禪,四禪說成三禪了,那就是這個等級有差降,同樣是例如聖法當中那個同樣重,所以

行宗釋云:『三約所稱法中二、初總標。 心下是釋又二、初約凡聖互論。

凡跟聖,那麼

文唯明錯、誤亦就開。

誤雖然沒有立這個解釋當中錯誤,因為不管錯誤你都沒有說準哪!那麼這個都開,

若下二單就聖法以辨。心雖錯誤、說聖不殊、故無差降。』

聖法的話雖然錯誤,錯誤說聖沒有什麼不同,既然同樣的說的聖那麼就犯。

那下面有一個表,我們看婬殺盜妄,婬不談,因為上面已經說過了,那麼盜呢,初約三趣二對人趣三對同主;殺,初明三趣二就人趣;妄呢,初明三趣二對人趣三約所稱法,就是凡聖,每一個每一個都不同仔細的看一下。

已上錯誤別配四戒大科附錄於下、以備對閱。

婬
盜 初約三趣 初明大漫
二明小漫
二對人趣(剋心)
三對同主(剋心)
殺 初明三趣 初明大漫
二明小漫
二就人趣(剋心)
妄 初明三趣 初明小漫
二明大漫
二對人趣(剋心)
三約所稱法

再看那個小字

據上錯誤別配四戒文義、並參用前節文、列表如下。

婬 不論剋漫 不論錯誤 三趣 通犯
盜 大漫 不論錯誤 三趣物 通犯
小漫 錯 非或畜物 非犯
誤 非或畜物 非犯
剋心 錯 王人等物 非犯
張人他物
誤 王人等物 非犯
張人他物
殺 大漫 不論錯誤 三趣 通犯
小漫 錯 非或畜趣 非犯
誤 非或畜趣 非犯
剋心 錯 王人等 非犯
誤 王人等 犯
通人趣結犯不論張王
妄 大漫 不論錯誤 三趣 通犯
小漫 錯 三趣俱現或二趣現 犯
若準前剋漫節文、通境隨犯、與大漫同。不待錯故。
誤 僅一趣現 人趣 犯
非或畜趣 非犯
剋心 同上小漫
若依此節疏文、統論錯誤、而云在人。實則誤唯人趣、錯亦通結、與小漫同。

那麼錯跟誤,個別的來對照上面所說的四戒,立出下面這個表,也是翻過來134頁,婬盜殺妄,那麼這個婬,不論剋漫,不論錯誤,三趣通犯;盜呢,大漫小漫剋心看看,大漫是不論錯誤,三趣通犯,小漫如果錯誤,非人以及畜生來都不犯,錯跟誤一樣,那麼剋心的話呢,那麼這個錯呢!是張人等物喔!不!是說王人等物張人他物這個都不犯,錯是說我本來是要盜張人的某物,姓張的特定的東西,現在去偷的東西去偷到了姓王的東西了,就是東西還是特定的,姓王的沒有順我所想的那個主,所以王人的其他東西更是如此,那麼就是對張來說不是特定的某物,而是張人的其他的物,這個都不犯,這個屬於說誤,那這是錯,那麼在這個盜當中呀!錯誤當中都不犯。

殺呢,大漫跟前面一樣,小漫也跟前面一樣,那麼剋心!錯!王人等非犯,誤!王人等呀!犯通人趣結犯不論張王,這個是跟前面不一樣的。

妄語,大漫也一樣,那麼小漫,這個文上面說錯!三趣俱現或二趣現,犯!那麼誤!僅一趣現,人趣犯非或畜趣不犯,剋心跟上面的小漫一樣,那麼這個自己對一下那就瞭解了。

這個是“別簡性重”當中,第二節剋漫,下面

1.8.3 身口互造

身口互造分三項來說明,第一個婬,第二個殺盜,第三個妄,我們看文

1.8.3.1 婬

戒疏云:『婬戒成犯、事在形交、故唯在身。口非犯意、由無語故。』


前一卷 (63b) [64a] 下一卷 (64b)